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和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分三步展開。第一步從2009年1月1日起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第二步配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特別是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從2009年10月1日起,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從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業單位實施。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和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分三步展開。第一步從2009年1月1日起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第二步配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特別是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從2009年10月1日起,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從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業單位實施。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