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嚴查假唱假奏
為深入貫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8號),文化部修訂發布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稐l例》強化了對假唱、假演奏行為的制約,規定:“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眾。演出舉辦單位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演出舉辦單位應當派專人對演出進行監督,防止假唱行為的發生”,并規定了相應處罰措施。
為深入貫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8號),文化部修訂發布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稐l例》強化了對假唱、假演奏行為的制約,規定:“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眾。演出舉辦單位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演出舉辦單位應當派專人對演出進行監督,防止假唱行為的發生”,并規定了相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