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六十周年 “60年·60人·60問”系列專題之六
責任編輯:曹筠武 實習生 何旭
編者按:
建 國60周年,我們該如何梳理中國共產黨黨史和民主原則在黨內的應用,怎樣看待60年來中國社會分層結構的變遷?而宗教在社會轉型時期能發揮什么作用,“左 ”“右”之爭又有著怎樣的演進過程?在這一期,我們邀請了高放,何光滬,徐友漁,高華,李強五位著名社會人文學者就此進行探討。
黨內民主是民主執政的首要關鍵
南方周末特約撰稿 高放 戴敦峰 采訪整理
高放(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
黨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十七大報告中第一次明確提出“尊重黨員主體地位”,這是黨內民主建設的一個歷史性進步,也是繼十六大提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之后,執政黨在發展黨內民主上最重大的理論創新,是黨在黨內民主問題上的新覺醒。
傳統觀念認為,共產黨的主體是黨的領導人,全體黨員都要服從黨中央,黨的主體是中央和組織?,F在黨的領導人對于黨內民主有這樣高度的認識,是總結了長期以來共產黨內的正面和反面的經驗得出的結論。
1847年馬克思和恩格斯創建了共產主義者同盟,他們所寫《共產黨宣言》成為了共產黨的綱領性文件。
第一個共產黨黨章就規定了民主的原則,具體表現為5點:黨的各級領導是民主選舉產生的,不是上級委任的;黨的權力中心在各級黨代表大會;代表大會實 行年會制,每年召開一次;黨中央委員會是黨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黨中央委員會不能和代表大會并列為最高黨的權力機構;各級黨的領導機構必須定期向黨代表大 會匯報工作,接受審查。
十月革命后,列寧的黨內民主實踐是完全遵循《共產黨宣言》中規定的5點民主原則。列寧還有一些新的發展,比如在中央委員會之外,另外成立中央監察委員會,專門監督中央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是否執行黨的代表大會的工作,是否有誤差。
1924年列寧過世后,斯大林時期黨內民主受到很大破壞。斯大林把年會制度越拉越長,把年會改為2年、3年甚至十幾年都不開大會;1934年斯大林修改了黨章,把中央監察委員會的責任改為監督下級地方組織是否執行中央委員會的決定,中央檢查委員會制度名存實亡。
蘇聯共產黨破壞黨內民主的做法對各國共產黨都有廣泛影響。中國共產黨在中國革命實踐中有很多新的創造,但是在缺少黨內民主方面難免也受到蘇聯模式影 響。除此之外,中國長期處于戰爭環境中,不得不強調中央集中領導。建國后又受西方遏制,進行過抗美援朝戰爭,都影響黨內民主發展。
1956年,中國共產黨召開第八次代表大會,總結國內外經驗對黨內民主有了很大改進。1956年初蘇共20次代表大會,批判斯大林個人崇拜,毛主席 也深感要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八大最重要決定就是修改黨章,要實行代表大會年會制度,毛主席提出像人民代表大會一樣,在年會制的基礎上增加常任制。選出來 的代表5年之內都是代表。八大還成立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只是沒有列寧時期那么大權力,不能監督中央委員會。
1956年召開八大第一次會議,按規定1957年要開第二次會議,但“反右”這么大的事情都沒有開會決定,而是由黨中央決定的。到1958年才開了 八大第二次會議,黨的指導思想轉向左的方向,提出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和三面紅旗。之后長達11年之久都沒有召開八大三次會議,直到 1969年才召開九大。八大的年會制度和常任制度都沒有執行。這就是因為缺乏黨內民主建設,沒有人監督黨中央。九大更不正常,把林彪成為接班人寫進黨章, 黨代表大會改成5年開一次。
論從史出。綜觀歷史,可以看出黨內民主在黨的執政過程中的重要性。
處理宗教事務須回歸法治場域
南方周末特約撰稿 何光滬 趙一海 采訪整
何光滬(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中國宗教學會理事)
新中國的宗教政策可以以前后兩個三十年作為時間節點上的劃分。1949年之后,伴隨著歷次的政治運動,宗教活動難免受沖擊。
當時所奉持的馬克思主義的宗教政策表面上還在執行。憲法上也保障人們的宗教信仰自由,但是也只是紙面上的保障。
甚至很多地方推行無宗教縣,無宗教縣成為一個考量政績的政治指標。而到了“文革”,宗教可謂遭遇滅頂之災。作為統戰對象的愛國宗教團體亦難以存留。
1979年之后宗教開始在中國復蘇。中央決策層也順應趨勢,給宗教開禁。1982年胡耀邦同志發出中共中央 19號文件——《關于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對宗教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這是落實宗教政策的一個標志性文件。宗教在此后的30年間,發展速度驚人,這和日趨 寬松的政治環境是分不開的。
前三十年在各個領域都高度一元化,宗教亦不可避免。甚至違背宗教作為特殊社會現象的自身發展規律。宗教政策向越來越左的方向發展。這個是完全違背執政黨所奉持的馬克思主義宗教觀。
宗教絕非意識形態內部的問題,而是社會根源問題——經濟問題造成人們思想的異化。宗教問題只能通過社會問題的解決來解決,而不是直接對宗教采取行動。我認為此種觀點也逐漸被決策層認同,這是馬克思主義在對既往人類文明成果的認識基礎上得出的認識。
政府不干預宗教事務,這個是現代文明社會的一個基本準則——政教分離。
可能后三十年的宗教的發展也引發了一些人所謂的警惕,但是我認為宗教問題的處理依舊如毛澤東同志所說的“思想問題不能通過行政命令來解決”。列寧說的也很通俗,百姓信仰什么,當官的管不著,警察也管不著。
宗教信仰自由在過去60年里逐漸被認可。宗教信仰是公民的私事,是第三部門的事情。不是政府也不是企業,而是非營利組織。
政府不支持也不反對任何宗教,這是馬克思主義宗教政策的核心要義。仍然沿用舊有的思維模式,把宗教問題用單一化的純政治思維來解讀,已經不合時宜。因為宗教還涉及多個方面,包括道德法律文化等。純政治的觀點已無必要。
出路在哪?出路就在于法治理念的堅持。只要不違法就不追究,就有自身發展的自由和空間。政府只充當裁判員的角色。
現階段,宗教組織在公共事務中的正面作用也彰顯。在救災和扶貧、幫助殘疾人和弱勢群體方面,宗教力量不可取代。
但是行政管控依然存在。宗教組織其實有與政府對話的意愿,以謀求自身發展的合理空間,但是主動權還是在政府一方。雖然過去的很多限制也在放松而不是收緊,這也是執政者的理念變化的結果,就是尊重宗教發展規律,讓宗教事務處理回歸法治場域。
無謂左右之爭 服從正義常識
南方周末特約撰稿 徐友漁 趙一海 采訪整理
徐友漁(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
左右之爭的爭論重點,以前在于是開放還是保守。而眼下的爭論已經不是要不要改革開放的問題。爭論升級到了是要真正的改革開放還是借改革旗號謀求部門利益和集團利益的問題。于是這些問題的爭論趨于復雜和混沌。
中國的左右之爭可能被很多人看作中西之爭。我在多個場合說過,在中國完全學習西方是不現實的。當然這也帶來一個新問題,缺少參照的話,內生出一個自 有的發展路徑也是很困難的。從學理上來說,我們現在追求的價值已經絕非鴉片戰爭之后純粹學習西方的那套。而是說我們已經通過簽署一系列聯合國文件公約來做 出對人類公認的文明準則的認可。如果還依循舊有思維,簡單地認為那是西方的東西,顯然不恰當。在某種意義上,中國知識界已經有自己的看法,已經從單純地學 習西方,或者比較中西文化優劣,轉向到對一些公認的文明準則,是頑固抗拒還是順應認可。我們已經做出莊嚴承諾,不該口是心非,應該逐漸落實。我想這么提更 符合事情的本來面目。
去年開始出現膨脹的民族主義狂熱,包括沖擊家樂福事件。這與很多人的既有判斷相左——他們認為部分青少年對國家政治極為冷漠。其實對政治的冷漠可以 做些解讀。我們的國家遠沒有到生活安穩富足到可以不關心政治的地步。但是因為現實參與的話語空間太狹窄——其實大家都知道國家發展和個人命運是休戚相關 的。暫時性地沒有表達空間,自然表現得很冷漠。但是有時候一個空間突然打開之后,可能就會有爆發式地發作。這可能就是偏激的民族主義在里面作祟。我們可以 仔細觀察整個民族主義情緒自發端到高潮的整個過程,其實就是尋求一種表達,尋求被關注,但是結果是以一種扭曲的方式表現出來。
中國社會尚處轉型時期,社會發展的高風險依然存在。局部的官民沖突難以避免,利益之爭也引發了部分地方民粹意識的抬頭。而官民之間可能依舊延續著以 中國暴力崇拜的傳統,誰也不能被說服——最近知識界有人談及民粹主義是將來最大的危險,但是我覺得這樣的擔憂言過其實。處于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可能就像 充滿高壓的容器,我們警惕民粹的抬頭是對的,但是要說在短期內民粹主義引發極大危險是不可能有的。知識界的憂慮有些過頭了。高壓態勢之下,民粹主義的抬頭 不可能引發太大變化。而這一點上,我認為政府也在表現出一些變化——能夠實事求是地看待百姓訴求。很多地方政府在很多公共事件中沒有進一步制造尖銳對立, 而是順應民意作出讓步,這是過往不可想見的。再例如今年備受矚目的鄧玉嬌案,當地政府就做出了順應民意之舉,而其中的左右力量的介入也值得咂摸。像很多學 者在對鄧玉嬌案的討論中,談到左右罕見地達成共識。我覺得不應該如此表述。左右爭論僅僅與學者的學理立場有關。其實中國絕大多數人是不管左右的那套知識分 子理論的。我們應該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拋開左右,來談論一般人的正義感。我們對于社會正義的理解和對日常生活的常識認知,會促成我們形成基本判斷。鄧玉 嬌案絕不代表左右達成共識。而是正義的呼聲和理性的力量占據上風。沒有任何一個人會以左右立場的消解來推動一件事情。我一直強調基本常識和基本道德感的作 用。我們必須服膺于內心常識。
我們可以看到一個跡象,就是左右兩派在某些維權事件上找到一種共識。鄧玉嬌案沒有說明這一點,因為大家在參與的時候沒有帶著強烈的左右意識。有些人 本來有些觀點和西方新左派的觀點是相同的,但是他們在很多涉及到民眾維權的公共事件中,很多作為是得到自由主義者的激賞的。我覺得一個好的現象就是新左派 中出現一個新的群體——就是能夠真心誠意地堅持左派立場,并在公共事務中作出貢獻。 我對這些真誠的新左派表示贊佩。這也說明我們是能夠拋卻所謂的左右之爭,回歸到基本的良知判斷和責任感的。其實很多事情的是非曲折沒有那么復雜,我們該怎 么走就該怎么做。一般人的道德自覺能夠幫自己做出選擇。這個不能說什么共識達成,應該是每個人內心的真誠表現出來的結果。
每個人身在其中的歷史
南方周末特約撰稿 高華
高華(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
在現今的中國,黨史和民國史是普及性最廣的兩門學科,黨史,更是如此,一般的老百姓都能說出個子丑寅卯。黨史正是我們生活于其中的歷史。
可是60年前并不是這樣,國統區的廣大人民因為歷史和國民黨反共宣傳等原因,對中共普遍不了解,他們對中共的認知就集中在“朱毛”,再加上一個周恩 來,而對于劉少奇、任弼時等名字,則一片茫然。因而南下的解放軍,都是在“解放區的天”的歌聲中,以朱、毛巨幅畫像為前導開進城鎮的。
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主席的畫像懸掛在天安門城樓中央,向人民進行有關黨的歷史的教育成為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務,1951年胡喬木的《中國共產黨三十 年》成為最具權威性和規范性的,向全國人民進行黨的歷史知識教育的簡明教材,細節則由電影、戲劇、歌曲、歌舞、美術和中小學語文課本等來提供。在這以后, 萬里長征、楊靖宇、狼牙山五壯士、鐵道游擊隊、劉胡蘭、董存瑞、少劍波和楊子榮等,進入了千家萬戶。
1950-60年代初,有兩套大型革命回憶錄影響巨大:《紅旗飄飄》和《星火燎原》。那個年代的黨史作品,很少談黨內兩條路線的斗爭,而多講艱苦、 奮斗、團結和犧牲,自有其感人的力量。和它們的主題類似的還有陶承的《我的一家》和吳運鐸的《把一切獻給黨》,1959年,夏衍將《我的一家》改編為電影 《革命家庭》,成為反映中國共產主義革命的經典作品。
1960年代初中期,在對形勢判斷及政策制定等方面,黨內高層出現分歧,黨史作品轉而突出領袖和“兩條路線斗爭”,到了“文革”,走向頂點,所謂“ 揭老底”、“剝畫皮”,充滿大量謊言和歪曲,及至全民普及“兩條路線斗爭史”,人人都要口誅筆伐,最終使得這類作品失去了任何科學性,成為任人打扮的婢 女。
出現重大轉折是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大規模的平反冤假錯案,帶動黨史恢復真相,“實事求是”的口號,為黨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空間和可能性,從而有了 學術意義上的研究的起步。1981年的《歷史決議》仍然由胡喬木主筆,它的意義主要在政治方面,也對1980年代后的黨史研究起了推動和導引作用。
李新、胡華、廖蓋隆、龔育之,當然還有胡繩,他們既是官員,也是學者,對作為一門學科的黨史學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然而,這門學科有其特殊性,它不 同于古代史,也不同于外國史,它有著政治教育的屬性,同時也是歷史學的一部分,兩者的分寸如何拿捏,確是一難題。建國初,面對剛進入新社會的原國統區的廣 大人民,只須進行一些社會發展規律方面的線條性的解釋就可以了,但是在最近三十年,提高黨史研究的學術性則成為不能回避的問題,因為受過較好教育、接觸了 開放信息的幾代人已成長起來了。
近十多年來,有關黨史或與黨史相關的學科的研究都有進展,出版了一些檔案集、文件集、資料集,還有幾本重要的資料性著作出版,如:《建國以來毛澤東 文稿》、《建國以來周恩來文稿》、《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等。2003年出版的《毛澤東傳》(建國后部分),也使用了較豐富的史料。更重要的是,外交部和 一些地方的檔案館已開放了一部分檔案供研究者使用,為學術研究提供了便利。有關二十世紀的革命、內戰、建國后的歷史,都有研究論著問世,其中有一些是高質 量的,得到學界和社會的重視和好評。除此而外,大量個人回憶錄的出版,提供了個性化的歷史場景,糾正了以往的單線條的教科書化的歷史認識觀。
1950-70年代,在臺灣講中國近代史,一般只講到北伐成功,最多講到抗戰勝利,以后就不講了,因為國民黨最后兵敗大陸,退守臺島,老師們不知如 何講。而中共是勝利者,大陸六十年的進步,特別是最近三十年的成就有目共睹,人們的自信心自然隨之提高。我相信在未來的歲月里,黨史或民國史研究的學術性 將會增加或擴大?,F在的人們,和過往歷史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利益和情感糾葛,而新一代的態度會更超越、更開放、更平和、更從容。中國經驗或中國模式,也將會 吸引更多的中外學人對之進行研究,黨史也不再是狹義上的政策演變史或上層史,而更多和國史融匯在一起,人們將會以新的眼光關注共和國的人民史、生活史、社 會史……
共和國的四個實驗
南方周末特約撰稿 李強 戴敦峰 采訪整理
李強(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
中國社會分層結構的變遷,其實就是構成這個社會的階層、人群發生的變化。在建國以來的六十年里中國的社會分層結構共發生四次大的變遷,我把它稱作共和國的四個實驗。
共和國建立的前二十幾年是“打碎階級結構”的實驗。這個實驗不是中國首創的,馬克思曾經說過這個概念,但是我們打碎得比較徹底,農村被打碎,所有地 主的土地都被重新分配。打碎結構引起了一個大的問題,原來農村的結構、文化載體、價值觀載體都被摧毀,這是今天農村混亂、沒有信念的最主要原因。
共和國的第二個實驗是“恢復結構”實驗,花了30年。中國很幸運,當年打碎結構的時間并不長,農村打碎的時間長一點,城里直到1956年民族資產階 級被打碎。1978年開始恢復結構,鄧小平把榮毅仁、王光英這些人請了出來。就是因為這一代人還活著,社會記憶還沒有喪失,所以這30年恢復結構能夠成 功。
在恢復的過程中也曾經產生過很多爭議。改革最初的時候,鄧小平恢復知識分子的地位,中組部天天下文件,直接提工資、恢復工作,叫做提高知識分子的社 會待遇。有一段時間工人并不滿意,他們認為是工人創造了財富,知識分子并不創造財富。1984年《中國青年》發了一個問卷,測兩個指標,一個是聲望地位, 一個是收入地位。問卷回收了7萬份,結果是個體戶收入最高,但聲望最低;研究生聲望最高,雖然研究生其實并不是一個職業。這說明有一個階段里出現了很復雜 的局面,到今天社會結構應該說基本上恢復了常態。
第二個實驗,從分層的角度看,實際上解釋的是誰得到了什么,而毛主席的時候是強調哪些階級不應該得到什么。
第三個實驗是資源在社會各階層中的配置方式實驗,過去是一種配置方式,今天是另一種配置方式。從分層的角度講,這個是研究“怎樣得到的”,這是最核心的問題。我算了一下,今天大概有5種得到資源的方式。
第一種是市場的配置,我們改革以后引進了市場機制。與此相反,在改革之前我們曾經想用政府行政方式來配置,這也有合理性。但當時的分配更多強調身份的配置,身份配置也有其不公平的方面。
其次是政府繼續有作用,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來論證,在中國,政府政策居然可以創造結構。我們今天的社會結構就是政府當年的政策文件決定的。
第三是政府配置資源,大體上是通過公共政策配置,而私人權利配置不合理的因素會更多。
第四個配置是單位配置。
第五個是關系的作用。社會學研究的關系很復雜,有強關系、弱關系、潛在關系等等。我曾經提出兩個假設,關系究竟是聚財了還是疏財了?很奇怪,兩個方面都有,不管怎么樣,關系對資源的確起到了配置作用。
最后一個實驗是緩解工業社會矛盾與沖突的實驗,這是我們今天碰到的。改革以后推進市場工業化、城市化,全世界的實踐經驗都證明這個階段是社會矛盾比 較激化的時期,必須采取緩沖機制。我曾經提過5種緩沖機制,一是基層政府,包括村委會、街道辦;二是傳統單位緩解矛盾;三是傳統的政治身份,我們仍然有傳 統的政治身份群體;四是保障機制;五是最有中國特色的一個,通過家庭來做社會關系的協調和疏解,家庭關系也配置資源,一個人富了以后,父母常常出面,讓有 錢的人給沒錢的人,家庭就把資源給配置了,這是中國特色。
這是共和國在過去60年里完成的四種實驗,也從另一個側面看出我們社會結構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