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吳淑珍偽證案?
法院的判決書,一般來說是符合臺灣社會的預期的。但判決書留了一個伏筆,你們陳水扁家人的的確確用發票進行假核銷,但假核銷有沒有侵占公款,檢察官還要查。
公平正義是非的核心價值觀,是一個國家、社會穩定的基礎。
如果你的錢都是強取豪奪而來,怎么會有人尊重你?
9月1日,臺北地方法院對陳水扁妻兒所涉“機要費”偽證案一審宣判如下:吳淑珍涉嫌教唆偽證,判刑2年,減刑為1年;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兒子陳致中涉嫌作偽證,判刑1年,減刑為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最終結果尚不確定。對陳水扁的世紀大審,將在9月11日一審宣判。
如何看待偽證案一審結果?偽證案的宣判和對陳水扁的“9·11”審判有什么關系?本刊就此采訪臺灣資深時事評論家張友驊。
1 怎么看對吳淑珍及其家人的審判?
張友驊:臺灣過去的判例,偽證罪一般都是判半年以下。但這次吳淑珍是兩年,因為符合2007年的減刑條例,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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