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偉銘案被收入四川高院案例指導同案同判制度可望不再是神話
由最高法一位副院長領銜的一個課題組,形成了首個案例指導專家建議稿。該建議稿在進一步完善后,有可能提交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以供官方制定案例指導制度參考。
為統一裁判尺度,指導四川全省法院的審判工作,昨日,四川省高院向全省發布第三、第四期案例指導,孫偉銘一案的認定也被收錄其中,為此后同類案件應該判為交通肇事罪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了明確的區別定義。
四川省高院對孫偉銘案二審認定,孫偉銘對其行為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完全能夠預見,孫雖不是積極 追求這種結果發生,但完全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未采取任何避免的措施,其行為完全符合刑法關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規定,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 公共安全罪。但孫偉銘系間接故意犯罪,不希望也不積極追求危害后果的發生,與駕車撞擊車輛、行人并造成重大傷亡后果的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