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參】(090924)
美國民法反腐敗的原告可以是一切公民,被告可以是“從事腐敗行為或批準腐敗行為的官員”,也可以是“負有領導、監督責任,而沒有履行職責的官員”。
責任編輯:戴志勇
推薦人:龍建華
反貪腐,每個公民都可當原告
現行刑法對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腐敗犯罪的刑罰規定輕,沒有體現出“治貪須用重典”;規定比較模糊,如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規定、對受賄罪的“為他人謀取利益&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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