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雨表:內幕交易的新功能?
2007年11月份,內幕知情人出售與購入其公司股票的比例是24∶1——金融危機的急風暴雨隨即而至。2009年9月份的時候,內幕知情人出售與購入其公司股票的比例已經達到30∶1,讓人心驚肉跳的一個比例
責任編輯:余力 助理編輯 溫翠玲
2007年11月份,內幕知情人出售與購入其公司股票的比例是24∶1——金融危機的急風暴雨隨即而至。2009年9月份的時候,內幕知情人出售與購入其公司股票的比例已經達到30∶1,讓人心驚肉跳的一個比例
股市危機之后,美國監管當局喜歡找幾個內幕交易人出來問罪。果真如此,那倒是件好事,說明金融市場的問題并不嚴重。金融危機之后,美國監管機構沒有下大力氣追查內幕交易。金融危機中的壞人壞事太多,相對而言,內幕交易的危害實在是比較小。豺狼當道,安問狐貍?
只問個人,不問公司
內幕交易是從美國傳來的概念,是指根據內部信息而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按照美國相關法律,要打擊的對象是個人,而不是公司。第一,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關于自己股票的信息,是自己的財產,不存在什么盜竊或竊取的問題。再有,如果公司買賣自己的股票,那就是為了所有股東而進行交易,當然也就談不上是盜竊或行竊了。至于一個公司的行為是否會損害市場的其他投資者的利益,那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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