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預算公開遭遇“國家秘密”

到底該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之于眾,還是該按照“國家秘密”予以保護?法律打架,讓政府的賬本掉進了一個“迷宮”。

責任編輯:肖華 實習生 范興龍

■ 到底該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之于眾,還是該按照“國家秘密”予以保護?

■ 法律打架,讓政府的賬本掉進了一個“迷宮”

在申請包括政府預算在內的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時,申請者們常常覺得自己“有法可依”,,但各級政府部門引用另外一些法規條款,同樣理直氣壯地回復“不予公開”。

而記者在將雙方所依據的法律條款一一查出來源,并加以比較后,原本立意明確清晰的信息公開法規條款,在受到其他相關法規條款的指引和限制下,卻變成了一個“有進口,無出口”、難以執行的法律迷宮。

以政府部門預算公開為例,公共預算觀察志愿者在向各級政府部門申請公開部門預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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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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