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問】如何評估重慶打黑運動?
對黑社會的擴大化解釋,不是一個好現象
備受海內外關注的重慶打黑運動,目前已進入審理階段。由于受審人數眾多,個案被告人少則十余人,多則六七十人;涉案罪名多達十余項;個案庭審時間長,最長將達十五六天等,這些“多”和“長”,使得本次重慶法院審判,將創下多項歷史“之最”。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什么樣的黑惡勢力可以被定性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等話題引發了爭議。此次打黑行動有何亮點?如何看待打黑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本刊就此專訪了重慶律師、也是辯護律師之一的周立太。
1 重慶打黑進入審判階段,你覺得怎樣?
周立太:這次辦案出現了一些情況:第一,辦理本案的律師,不得會見被告。被告人不管犯了什么罪,不管嚴重到什么程度,他都有委托律師的權利,律師有為他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有會見權,而在本案中一律不得會見。第二,在審判階段,所有律師都看不到案卷。第三,所有的案子都是快起訴,快審理。律師看不到案卷,會見不到被告人,如何發揮辯護權?
現在是21世紀了,不是1983年的嚴打,更不是完全沒有法制的1950、1960年代。我們不但要求實體公正,程序公正也是必要的。
2 重慶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有哪些形態?
周立太:第一是行業壟斷,對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行業,例如魚、肉、海鮮市場等進行壟斷;二是開賭場等娛樂場所;再就是成立“換水”公司——高利貸公司用非正當手段來賺錢。
3 聽說你認為“打黑不該變成運動”,為什么?
周立太:不僅我一個律師這么認為。因為這些現象不是今天才有的,早些年已有了這種黑社會性質的丑惡現象。保護公民的財產或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維護社會治安,是政府、公安機關應該做的事,它必須是一個常態:一旦有這個現象就打擊,打擊應該持續和長期,而不該采取“突然襲擊式的、搞運動的”方式。
4 你的看法還有什么現象做支持嗎?
周立太:開庭時邀請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聽案件,把起訴書一宣讀就可以走了,庭審結束以后再通知代表、委員座談。這就意識形態化了,政治氣氛太濃。有什么好緊張的?依法辦案,該怎么起訴就怎么起訴,該怎么判就怎么判。
5 在為李義涉黑組織辯護中,你不認同將其定性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為什么?
周立太:首先要肯定,李義等人確實對當地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構成了威脅。但他們是獨立犯罪,犯罪行為之間沒有必然聯系。
刑法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是有定義的,這個定義是限定性的,而不是擴大的。對黑社會的擴大化解釋,不是一個好現象。
6 對黑社會的解釋擴大化?
周立太:如果還把《刑法》已經做了的定義進行擴大解釋,再擴大打擊,這是法治社會的倒退。
7 涉黑團伙背后一定有保護傘,如何形成的?
周立太:文強這些人,在當地的關系盤根錯節。重慶市公安局里就有兩個副局長參與黑社會,下面所有的派出所都聽他們的,因此形成了一個內部保護網絡。黑社會的背后都離不開保護傘,打擊鏟除保護傘,是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根本。
8 重慶打黑為什么引起舉國關注?
周立太:引起全國關注,說明全國都出現了黑惡勢力活動比較猖獗的情況。
9 重慶打黑取得的成效巨大,你認為有哪些亮點?
周立太:第一,公安機關在打黑過程中,依靠黨和當地政府的廣泛支持;第二,有老百姓的積極參與,積極舉報,提供線索;第三,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作用;第四,公安機關確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10 重慶打黑模式是否可在全國推廣?
周立太:我認為有些做法具有推廣價值:首先,雖然有擴大化、運動化的現象,但重慶在這么短的時間,做了大量的調查偵查工作,局長王立軍和重慶警方功不可沒;第二,對全市進行了全面摸底;第三,警察相互交換辦案。這些做法都值得提倡。但是必須把握法律的度,必須依法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