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大選:對老一套政治的否定
巫統犯下的最大失誤不是經濟緊縮和對華人及印度裔的宗教擠壓,而是沒認識到三大民族對改善政績(尤其是關于腐敗、法律和秩序)、改善種族和宗教關系的共同愿望有多么強烈。
在野黨在這次議會選舉中的大回轉,本質上是馬來人、華人和印度裔這三個主要民族對執政黨投下的抗議票,選民們認為執政黨對馬哈蒂爾的種族分裂政策和裙帶式管理進行調整的進展太慢
執政黨議會選舉遭重創
一場大震動剛剛席卷馬來西亞政界。自馬來西亞1957年獨立以來統治該國、以各民族為基礎的執政黨聯盟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簡稱“國陣”),在2008年3月8日舉行的議會大選中其政治力量遭遇空前的削弱。國陣現在在國會中的議席只占63%,遠遠少于之前的91%。在野黨現在控制了馬來西亞13個州議會中的5個州,而在3月8日以前只有1個州議會由它們控制。
這場大選的失利顯示出三個主要民族——馬來人、華人和印度裔——對國陣的支持率下降。
造成國陣這一屈辱的原因,與總理巴達維在2004年以91%的選票獲得勝利并開始他的第一個任期的原因相同。那次大比例獲勝反映了人們對巴達維承諾的壓倒性認可——他承諾讓馬來西亞遠離兩極分化和腐敗政治。此前,執政黨聯盟在國會的議席在近40年的時間里一直徘徊在70%左右。
他的前任馬哈蒂爾由于系統地破壞民主與法制,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厭惡。不過,由于巴達維是馬哈蒂爾選定的繼任人,同一個政治聯盟也繼續執政,進行激進改革的承諾是個完成起來極為艱巨的任務,因為這將導致重新分配政治租金,并可能因此使根深蒂固的權力經紀人聚在一起挑戰巴達維的領導。此外,快速修改政策會使政治權威喪失,因為這樣做等于承認國陣在相當長的時間里犯了全面管理不善的錯誤,這一指責使巴達維不能完全置身事外。
在野黨在這次選舉中的大回轉在本質上是一場針對國陣的龐大的抗議投票,選民們認為國陣對馬哈蒂爾的分裂政策和裙帶式管理進行調整的進展太慢。巴達維應利用這次選舉挫折,說服他的馬來民族黨馬來西亞馬來民族統一機構(UMNO,簡稱“巫統”)(該黨在國陣擁有壓倒性優勢),使他們相信國陣能否繼續在政治上處于領導地位就看能否立即采用截然不同的治理結構、發展模式和社會契約,使各民族團結起來,增加國家的責任,并給經濟注入新的動力。
爭取在逆境下成功一直是巴達維的一個標志。1987年,巴達維參加了一場反抗馬哈蒂爾的起義,從此登上政治舞臺。雖然反抗失敗了,但他后來被馬哈蒂爾招回,后者發現他的管理和政治天分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有理由相信,巴達維能夠再次在馬來西亞政壇東山再起。然而,巴達維對巫統的改造將要求他從2008年選舉的失敗中吸取正確的教訓。
壓榨華裔和印度裔企業
自1971年以來,巫統一直執行一項全面的計劃,向馬來社會(尤其是親巫統部分)轉移財富和收入,這一計劃是以民族為標準,對廣泛的國家和私人活動如財政轉移、國家就業、國家采購、大學招生、私營部門雇用以及執照發行等進行征稅。
這項計劃產生的明顯后果就是華人和印度裔在行政系統中衰落,尤其是在警察和武裝部隊中,而受國家優待的馬來族大企業(往往是壟斷企業)則迅速形成,由前馬來族公務員控制的大型官聯企業(GLCs)增加,腐?。捌鋵φ兊挠泻ψ饔茫┰鲩L,華人資本大規模遷離,以及華裔和印度裔中產階級持續向外遷移。
不幸的是,對巴達維來說,這種庇護制度已變得越來越難維持,原因是1997-1999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后,馬來西亞的GDP增長趨勢放緩,使巫統獲得并作為政治恩賜進行分配的政治租金的增速減緩。
不過,對政治恩典的需求的增速仍保持在1997年之前的水平上,使政治庇護系統在財政上不可持續。對此,巫統提高了對華人和印度裔社區的租金提取率(如:官聯企業被命令只能夠與馬來族供應商交易,對大部分商業活動發給馬來族的執照比例大幅增加),因此華人和印度裔從巴達維2004年競選時的承諾中醒悟過來。
增加對華裔和印度裔企業的壓榨是極其沒腦筋的,因為它阻礙了私人投資,使GDP增長率進一步下降,并為潛在的更高的租金提取率和更低的GDP增長率打下基礎。
對華人及印度裔的宗教擠壓
自2004年以來,讓非馬來族社區極大失望的是他們的日常生活日益伊斯蘭化,他們感覺到那受到了巫統的支持。2007年5月,馬來西亞的聯邦法院(相當于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尊重伊斯蘭宗教法庭此前對一名女子從伊斯蘭教改信基督教不給予法律承認的決定,這相當于無恥地承認包括“宗教自由”條款在內的憲法在那片土地上不是最高法律。到目前為止,伊斯蘭宗教法庭拒絕了每一宗改變伊斯蘭教信仰的申請。
與此同時,一些由巫統控制的州政府在拆除“違建的”、獨立之前已經存在的中式和印式寺廟上表現出不尋常的熱情。伊斯蘭官員還奪走并掩埋了幾個曾聲稱皈依伊斯蘭教的印度人的尸體,卻沒有對其直系親屬強烈的要求給予應有的考慮。此外,政府決定,基督教出版物的馬來語譯本不能再將“神”翻譯為“真主”,盡管這在其他穆斯林國家是一種普遍的做法。
華人和印度裔人長期以來與巫統的關系要好于另一個強大的馬來族政黨——馬來西亞伊斯蘭黨(PAS),因為后者是一個致力于建立一個神權國家的伊斯蘭政黨。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正當PAS基于多元文化主義修改其神權國家目標以實現伊斯蘭統治時,除了傳統的馬來族優先政策,巫統又開始推行伊斯蘭教優先政策。因此,華人和印度裔第一次一起把票投給包括PAS在內的反對黨陣線也就不足為奇了。
忽略了中產之間已形成的超越種族的國家認同
然而,巫統犯下的最大失誤不是經濟緊縮和對華人及印度裔的宗教擠壓,而是沒認識到三大民族對改善政績(尤其是關于腐敗、法律和秩序)、改善種族和宗教關系的共同愿望有多么強烈。尤其是后一個愿望,是靠在全國推行馬來人優先政策而獲得了長久興盛的巫統領導層沒有察覺到的一種改變。
過去30年,收入快速增長和城市化已使三個民族成長中的中產階層相互間熟悉起來,穩步增長了種族認同之上的國家認同。
巫統在2008年大選損失慘重的原因是,它忽略了越來越多受過良好教育的馬來族、華裔和印度裔人士對一個更和諧社會的普遍愿望。公眾普遍被巫統疏遠了,巫統偶爾會做出挑釁手勢,例如在其年度黨大會上揮舞馬來短劍,這被解讀為巫統有意采取極端行動以達到它的目標。
馬哈蒂爾時代腐敗的政治和無能的施政繼續在很大程度上延續到巴達維時代,并沒有減弱。糟糕的罪案情況沒有一絲可察覺到的改善,而政府也沒有跟進由巴達維執政后成立的一個皇家委員會草擬的關于改革的建議。當警察部隊的商業事務分支和反腐敗機構開始逮捕涉嫌瀆職的在野黨成員時,巴達維的行為讓公眾震驚:對這樣一場被普遍認為是基于犯罪基礎上的內部分贓爭吵,他放任自流。
馬來西亞的改革議程
有三套相互關聯的裝置需要進行必要的改革。第一套重點放在能夠使馬來西亞建國的社會政治契約。首先是要逆轉1957年定下的馬來西亞式多元文化原則受到的侵蝕。憲法的各個篇章(特別是針對宗教自由、少數民族權利的保護和馬來族的特殊地位的部分)應被果斷地明確為國家最高法律。通過優先的國家付費計劃加強社會正義,應根據受助人的收入水平而不是種族來決定。貧困是無分種族的,所以援助的范圍應該擴大。
第二套必要的改革是提高國家的行政績效。要達到這個目標,最根本的是提高國家對其納稅人的責任心,方法則是媒體自由和司法獨立,兩者受專業操守控制。單憑馬來西亞很幸運地擁有的自由選舉,是不足以使一個政府充分對公眾負責的。盡管國家就業的種族配額制度將在未來數年里延續下去,但對行政責任心的改善要求官僚內部嚴格根據成績來安排升遷。
第三套改革,是選擇一種新的經濟增長發動機。馬哈蒂爾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工具是馬來西亞1969-1971年環境下的產物。此后,世界和馬來西亞都經歷了很多改變。經濟全球化以及馬來西亞已經發展成為一個中等收入的工業化國家,這些都要求提升國家的戰略遠見和政治框架。馬哈蒂爾戰略不能像過去那樣有效,許多政策手段(如《工業協調法令》)現在造成了痛苦,卻沒有收獲。
馬來西亞經濟發展的下一階段必須以知識為動力,而這要求政府將其注意力從大規模的實物資本積累(如完成計劃中的馬來西亞行政首都Putra Jaya的修建)轉向大量的人力資本積累,并利用英才去激勵對人力資本的投資,以發揮其生產潛力。后者代表了一種轉變,從現時的零和心態轉向一種認識,即任何創造出來的新知識將即刻被其他合資格的同工們吸收,他們將以此為基礎造福于所有人。此外,為促進訓練和溝通,成為世界上領先的創新中心,必須大力推廣英語教學,從小學一年級開始抓起。
大部分的窮人是馬來人,因此必須有專門的項目針對這些窮人。加速馬來人經濟發展的專門項目應更多地強調人力資本的獲取,而不是目前的財政資本的轉移。要過渡到以知識為主導的經濟,馬來西亞需要更多的馬來人作為世界一流的研究人員出現,如果他們的訓練通過艱巨的國內競爭和更好的學習英語的途徑得以強化,這一要求能夠實現。要加快有活力的馬來企業和工程集團的擴大速度,不是用首選供應商的政策取代市場競爭機制,而是要加強這些群體的競爭力。
巫統現在站在十字路口,要么繼續使用老一套的政治手段,要么成為全面改革的代理人,使巴達維能夠迅速實施那些在2004年競選中許下的改革承諾。如果巫統不繼續前進,馬來西亞最后仍將繼續前進,但將不再處于巫統的領導之下。
(作者是布魯金斯研究員、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經濟學教授,電子郵箱wtwoo@ucdavis.edu。本文由本報助理編輯溫翠玲翻譯)
(責任編輯 鄧瑾 助理編輯 溫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