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拍案(10·27-11·3)
拍攝并曝光掃黃照片是警察對自己政績的宣揚,是對“小姐”的法外之罰,是對她們的精神通緝,與以往的游街、公判是孿生兄弟。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殷衛蘭
1.“小姐”的人權也是人權
鄭州警方掃黃執法中曝光賣淫女照片的事情引發強烈公憤。無論照片是警察交給媒體的還是警方帶著媒體在掃黃現場拍的,反映的都是一個問題——警方漠視人權與程序不正義。拍攝并曝光掃黃照片是警察對自己政績的宣揚,是對“小姐”的法外之罰,是對她們的精神通緝,與以往的游街、公判是孿生兄弟。
2.治懲撈尸索價的漁人 撈不起我們的悲傷
報道稱,荊州三名大學生救人溺亡之后,以打撈為業的漁船主一邊綁著大學生的尸體,一邊擺手和岸上的師生談價要錢,表情木然。打撈3具遺體,撈尸者一共收了3.6萬。荊州警方稱,如果確定船主借救人之機索要高酬金,將有可能以涉嫌敲詐治罪。
大善與大惡同時發生在長江邊上,人性的光輝在那一刻沒有戰勝它的陰暗,讓人格外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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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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