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考”官新規:“民意調查”涉及官員形象,個別提拔必須“差額考察”
中國的官員們正在面臨更為嚴格的新的考核模式,而對地方官員的“民意調查”,亦包括“公眾形象”一項。他們的工作實績也將被更加量化地進行衡量,并且進行某種程度的公示,以便為人所知。
責任編輯:郭力 李梁 馬昌博 資訊 陳斌 實習生 何旭
中國的官員們正在面臨更為嚴格的新的考核模式,而對地方官員的“民意調查”,亦包括“公眾形象”一項。他們的工作實績也將被更加量化地進行衡量,并且進行某種程度的公示,以便為人所知。
“民意調查”凸顯,官員實績將“縱橫”比較
中國的官員們正在面臨更為嚴格的新的考核模式,在這一新模式中,“民意調查”和“實績分析”等考核手段將發揮更大作用,如果他們在“關鍵時刻”——比如群體性事件中——處理不當,或者“公眾形象”不佳則有可能直接影響其仕途。
他們同時還要面對和不同地區官員之間的橫向比較和自己任期內的縱向比較。與此前不同,他們的工作實績將被更加量化,并且會進行某種程度的公示。而諸如GDP數字這樣的傳統政績將不再是“一枝獨秀”,取代它的是“民生改善和社會和諧”這樣的新指標。
上述變化來源于中央最近發出的《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以及中組部下發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地方考核辦法》)等三個配套文件。
至此,從2004年開始的“干部考核制度改革”,經過兩屆黨代會,終于“修成正果”?!度嗣袢請蟆钒l文強調這一辦法的實施,將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
最新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規定有了諸多新增或重點突出的規定。
此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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