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經適房違反國家規定出租 房改辦稱是“人性化”考慮 不違法
南京市房改辦權威人士稱,南京市的拆遷安置政策“允許征地拆遷失去自有土地的農民,多購買一至兩套經適房出租,用于補貼其生活”,這也是南京市委市政府出于人性化的考慮,進一步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之一。
近日有媒體報道說“南京千余套經適房網上違規出租”,南京市房改辦對此明確表示“南京經適房的出租現象,大多數是因為南京市的集體土地拆遷安置供應政策造成的,并 不存在違規問題”。
千套經適房出租
根據2007年11月30日,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新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該辦法沿襲了2004年的規定,明確要求經適房不得用于出租經營。
但今年9、10月份以來,南京市主要的經適房小區網上掛牌出租房源超千套。
中廣網報道,目前南京有20多個經適房小區。記者在南京市秦淮區的大型經濟適用房小區匯景家園 發現,正在出租的房屋比比皆是,物業人員可直接介紹房源。經適房網上出租也非常紅火。在南京某房產網,輕易就能搜到匯景家園等三個經適房小區房源。這三個小區,近一個月掛牌出租房源數百套。房產中介透露,南京目前至少有千套房源出租。
一位房主說,他知道不合法,如果有人查,就讓房客說是親戚。
業主算賬:售不如租
2008年11月25日,南京市出臺了《關于貫徹〈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的若干規定》,明確表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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