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091112)
竟然出現了以網絡刪帖為號召的公司,各個網站與論壇都被他們明碼標價,只要你付錢。甚至,有這樣的廣告:“如果當初周久耕能找到我們,那么,他肯定還是江寧區房產局局長。當然,如果他真找我們,我們肯定會狠狠地‘敲’他一筆?!?/blockquote>責任編輯:史哲
評審:周虎城 李鐵(11.3-11.10)
No.1 給“打黑”案辯護律師一點掌聲
《新京報》,11月10日,社論
(原文摘編)75歲的趙長青和43歲的周立太,因為在重慶涉黑案件中語出驚人,而成為公共輿論中的話題人物。為“紅頂商人”黎強辯護時,趙長青認為,公訴機關對黎強“組織領導黑社會”的指控證據不足。而周立太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警惕打黑運動化、擴大化。”這些言論遭到了部分公眾冷眼,甚至有人稱其為“黑社會的狗頭軍師”。幸好,支持兩位律師的人同樣不少。而且,反對律師辯護者,基本只有謾罵、詛咒與嘲諷,卻說不出任何實質的理由。支持律師辯護者,基本都是從法治原則、人權保障、審判模式、司法文明等角度進行了解析。
一個原則被重申多次:未經法院依法審理并確認有罪之前,涉黑被告人也僅僅是被告人,在法律上,他們也還是“無罪的人”。中國也曾有過忽視司法規律,混淆控、辯、審職能的歷史教訓。“公檢法流水作業模式”實則將辯護職能排斥在外,這種只注重追究犯罪而忽略保障人權的司法模式帶來了打擊犯罪“擴大化”和“運動化”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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