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091119)
全國范圍內此起彼伏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運動,成了一場生動的環保教育課,參加運動的居民們惡補環保知識,并廣為宣傳,互相監督。民眾甚至自己探討實現更環保的垃圾處理方法的可能。
責任編輯:史哲
評審:周虎城 李鐵(11.10-11.17)
No.1 環保社會運動中的公民教育
《南方都市報》,11月13日,作者:長平
(原文摘編)全國范圍內此起彼伏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運動,成了一場生動的環保教育課,參加運動的居民們惡補環保知識,并廣為宣傳,互相監督。民眾甚至自己探討實現更環保的垃圾處理方法的可能。
這只是自發的社會運動帶給我們的好處之一。任何真正的社會運動,都是公民自我教育、自我成長的過程,不僅能增強社區活力和凝聚力,生長出本土榮譽感,而且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民間社團的活躍,也有利于社會穩定。
然而在一些官員的舊觀念中,社會死水一潭,什么都由政府說了算,才是穩定的形態。 這當然不全怪官員愚笨,因為我們受的教育即是如此。比如在一些宣傳中,反思“文革”災難,不說權力泛濫興妖作怪,而讓“群眾運動”或者說“政治運動”來背黑鍋。經過這樣的宣傳,我們都認為,中國是被“運動”整慘了。
人們所厭惡的“政治運動”,其實質是執政者利用不受監控的權力資源發動群眾,以運動代替、破壞日常的社會秩序和制度。事實上,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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