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釣魚執法案宣判
19日下午,上海閔行區“釣魚執法”案在閔行區法院開庭審理。經過一個小時庭審和半個小時的休庭后,法官當庭宣判,被告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在9月14日作出的NO.2200902973行政處罰決定違法。50元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19日下午,上海閔行區“釣魚執法”案在閔行區法院開庭審理。經過一個小時庭審和半個小時的休庭后,法官當庭宣判,被告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在9月14日作出的NO.2200902973行政處罰決定違法。50元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9月上旬,上海私家車主張暉因搭載自稱胃痛要去醫院的人,被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認定“非法營運”并罰款一萬元。隨后,張暉起訴了當地交通執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