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垃圾焚燒 從社區維權到政策倡導
社區維權指向個人利益,政策倡導指向公共利益;維護個人權益是一種市民意識,而維護公共權益則是一種公民意識
社區維權指向個人利益,政策倡導指向公共利益;維護個人權益是一種市民意識,而維護公共權益則是一種公民意識
在番禺建設垃圾焚燒廠一事正在不斷發酵,從區域環境維權逐步演變為全國范圍內對垃圾處理方案的討論。在這個過程中,最可敬的是番禺居民的轉變。他們從最初反對在自家門口建垃圾焚燒廠,進一步發展為反對垃圾焚燒這種處理方式,并向政府提議用建廠的巨額資金推動垃圾分類,“只要不建垃圾焚燒廠,我們愿意做垃圾分類排頭兵。”
如果當地小區業主和原住村民的訴求只是“不要建在我家后院”(not in my backyard),那么政府只需順水推舟,通過環評程序否定目前選址,另找一個反對力量比較薄弱的地方?,F在看來,這樣的策略未必足夠平息這場風波。從上周開始,經由前一段時間熱炒,關于垃圾焚燒的知識普及已經基本在全市范圍內完成,即反對垃圾焚燒。
政府一直強調,番禺的垃圾要在番禺解決,不能運到別處去?,F在看來,這一策略不僅沒能論證在番禺建垃圾焚燒廠的合理性,倒很可能起了相反的作用。業主論壇上有這樣一條熱帖,“廣州的環保問題被人為分割成幾個小區域內的問題!……番禺被孤立甚至被對立了!番禺30萬人抵制垃圾電廠的聲音顯得如此蒼白而自私!……所以我們不是反對在番禺建垃圾電廠,而是反對在廣州任何地方建電廠,反對已經建成的李坑電廠,反對以后要建的花都、蘿崗電廠!”也許真的是在政府的提示下,番禺居民意識到維權不能太狹隘,要顧及公共利益才能獲得更多支持?,F在,番禺居民已經把議題設置為到底要不要建垃圾焚燒廠,而不再是在哪里建設垃圾焚燒廠。很明顯,新議題更容易在全市范圍內引起共鳴,也更容易獲得媒體支援。
垃圾焚燒本身的不合理性,本來就包含在本地居民維權的議題之中。但是,把這個議題從保衛家園環境安全的維權話語中抽離出來,這場運動就轉變為一項政策倡導而不再只是社區維權。這個轉變看起來是自然發生的,但是仔細想來有質的區別:社區維權指向個人利益,政策倡導指向公共利益;維護個人權益是一種市民意識,而維護公共權益則是一種公民意識。我們很高興地看到,廣州這個以成熟市民社會著稱的城市中,真正的現代公民意識正在萌芽成長。
從更具體的層面講,社區維權者有清晰的代表性,我就代表我自己或者我們就代表我們小區業主,但是政策倡導者缺少這種身份上的合法性,在目前情況下,一個普通居民作為政策倡導者只能努力說明自己所倡導的是對所有人都有利的,但是不能說明自己代表哪一個人群的利益甚至公眾利益。當然,目前政策倡導者缺乏代表性,主要是因為社會組織資源匱乏,政策倡導者無法充分公開地進行社會動員。正是因為如此,全國各地各個領域內的維權運動已經持續了這么多年,政策倡導卻很少出現。實際上,雖然目前番禺居民表現出很高的熱情要倡導垃圾分類,但是這一運動的后續動力和發展模式目前仍然非常模糊,很大程度上仍然取決于政府的態度。
回到目前番禺焚燒廠的話題。若要政府放棄在番禺甚至在全市的任何地方建設垃圾焚燒廠,無疑難度很大。實際上,倡導垃圾分類與建設垃圾焚燒廠并不必然矛盾,仍然存在很大的彈性空間。
現在政府方面已經對居民提出的垃圾分類要求給予積極響應,城管委已經承諾先針對廣州垃圾分類現狀做專題調研,并預計于明年1月1日出臺廣州垃圾分類的標準,并在白云區和番禺區先試點垃圾分類。如果此說成行,那么番禺居民就大有機會做“垃圾分類的排頭兵”,屆時表現出“良好素質”,也讓政府對垃圾分類更有信心。
如果垃圾分類嚴格有效地執行,并且可以達到焚燒垃圾的程度,那么人們對垃圾焚燒廠最不放心的,就只是它的管理風險。借鑒臺灣方面的經驗,對已經建成的——在內地是非建不可的——垃圾焚燒廠,要由附近居民選出代表參與發電廠的監督管理,定期向全社會公開發電廠的運營數據,以便確保發電廠始終依照最嚴格的環保標準、使用承諾的最高技術水平來運營。當然,這里很可能會遭遇到社區組織化程度不夠、信息公開敷衍了事等具體困難——不過那就是下一個階段的話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