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091203)
一些地方個別單位的領導的邏輯仿佛是:說,就會影響社會穩定;只有不說,才能確保穩定。那國家還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干什么?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準女兵”該做哪些準備
◆回應“女兵征召,一場炙熱的選戰”(11月26日A3時局)
看完文章,為那些“身材高挑、模樣姣好、超短裙、黑絲襪、高跟鞋”的應征者捏一把汗。我原來所在部隊負責通信話務的女兵們,遇上值班,那可真是一杯清水,一副耳機,兩臺電腦,兩個鍵盤,十指齊飛,十個小時不挪窩??!所以,征召女兵,不是選為美,而是選為戰。作為一名老兵,我給“準女兵”一些建議:平時多留意一些國防政策或法規;加強體育鍛煉(如游泳、跑步等),為將來適應部隊訓練做好體能儲備;多培養一些興趣與技能,如果在才藝、球類、駕駛等方面有特長,那么你將會在應征選拔中脫穎而出。
(廣西防城港 武和中 軍人)
助理審判員也是法官
◆回應“河北編外法官上訪討要身份”(11月26日A4法治)
法官法第2條規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助理審判員”。上訪的幾位既然已經是助理審判員了,那也就是法官了,當然可以行使審判權。他們討要的,無非是法官的應有待遇。
(北京 徐榮海 律師)
建一個“遇難礦工紀念碑”
◆回應“致命43分鐘”(11月26日A6寫真)
鑒于我國煤炭資源從業人員要錢不要命的大無畏精神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