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用自家錢搞政治也犯法

在世界各地,用公家錢辦自家事通常都是犯法的,但最近,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卻因為用自家錢辦公家事而被媒體質問,被檢察廳調查。

責任編輯:李梁 郭力 馬昌博 資訊 陳斌 實習生 何旭

洋悟運動

在世界各地,用公家錢辦自家事通常都是犯法的,但最近,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被媒體質問,被檢察廳調查,秘書辭職,卻都是因為他用了自家錢辦了公家事。

日本的《政治資金規正法》,對政治資金的來源及使用有明確的規定。

比如,個人一年捐款在5萬日元(1日元約合0.08元人民幣)以上的,政治人物必須公布其姓名、家庭住址、職業及捐款日期。個人向政治團體的政治捐款每年不能超過150萬日元。企業進行政治捐款也要受到種種限制,虧損企業不得進行政治捐款。

又比如,對于政治家在資金的使用方面,每年3月31日必須把上一年的所有收入及支出、到12月31日以前的資產狀況寫成一份報告,提交給總務大臣或各地選舉管理委員會。資產狀況需要寫明現金存款數量、房地產狀況及融資情況等等。

政治家的收支報告書,全國民眾都可以查閱。如果發現政治人物沒有提交該報告,或者報告中有造假的內容,那么政治人物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過去日本曾經有數不清的政治人物,在政治資金報告書上出了問題,或是在接受企業的捐款時沒有如實記載,或者是有意模糊記載,比如2004年前首相橋本龍太郎接受了日本牙科醫師會1億日元支票,就沒有寫在報告書上。

鳩山由紀夫的情況則有些不同,他拿了自家的錢用于政治活動,但因為沒有透明地記載在報告書上,所以依然觸犯了法律。

鳩山的外公是日本最大的輪胎公司普利斯通的創始人,母親鳩山安子是該公司的最大股東,一年單分紅就能拿到數億日元。鳩山本人也繼承了普利斯通的一部分股票,有一定的股票分紅收入。

要維持一個政黨的黨首職位,要在黨內成為一個有影響的政治家,需要向自己的同黨、政治盟友提供大量的政治資金,其本人的政治活動也少不了用錢。于是鳩山用了些“比較穩妥的手段”,把自家的錢轉變成政治資金。

日本媒體對管理鳩山安子資產的“六幸商會”作了調查,發現從2002年到2008年,從這家管理公司撥出的款項有36億日元,其中9億歸了鳩山由紀夫。

由于日本法律對5萬日元以下的政治捐款沒有嚴格的限制,無需登記姓名及家庭住址,于是在鳩山首相那里,2004年到2008年共“收到”了1.7億日元的小額捐款,是其他國會議員的幾十倍。

日本媒體還發現,在2005年到2008年,鳩山的政治資金收支報告書上登記的捐款人中,有90人在捐款前已經逝世,這些人共捐出2177萬日元。鳩山解釋說,那是由于政治資金不足,自己“借給”自己的政治團體的。

日本媒體還察看了鳩山租用的辦公室的租金情況。該辦公室是鳩山向其母親租來的,月租10萬日元,而同一個地區、同樣面積的房子,租金需60萬日元。從自己母親那里租用辦公室,等于一年少交了600萬日元的房租。

低價租房、用死人的名義進行政治捐款、通過螞蟻搬家的形式來漂白政治資金,這些大白于天下后,讓鳩山十分難堪。

不過,無論如何,鳩山是用了自己的錢,究竟為什么日本法律要對這類行為做如此嚴格的規定呢?

在日本,政治家使用自家的資金從事政治活動,只要他沒有在政治資金報告書上寫清楚,政治捐款就會涉嫌逃稅,這是現代民主政治所不能容忍的。

更重要的是,一個國家只有用制度保障公民在政治權利方面的平等,才能實現政治體制的民主化。而資產方面的不平等,往往會直接造成享受被選舉權時的不平等。如果任由富人用自己的錢從事政治活動,那么,有錢的人更容易競選并爭取到政治權力,有了政治權力后,又能從政治的角度獲取更多回報,而窮人則反之,更加不能獲得政治方面的權益。

日本檢察廳在8月大選前,已經開始調查鳩山由紀夫的政治資金來源,現在基本上摸清了鳩山政治資金的來龍去脈。鳩山可以用“秘書在資金收支報告書上沒有寫清楚”的理由一推了之,已將秘書解雇,似乎脫離了干系。檢察廳也將起訴鳩山秘書。

在野的自民黨,本身在政治資金方面,還比鳩山用自家的錢搞政治要臟得多,徹底地去追究鳩山政治資金問題的可能性,其實也是很小的。

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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