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破產“金蟬脫殼”輿論呼吁政府賠償
無論是三鹿奶粉的代理商還是直接受害的結石寶寶,都屬于普通債權,處于清償的末端。裁定說明,三鹿前面的清償錢已花光,所以后面的賠償已拿不出錢。
責任編輯:趙凌 實習生 劉志杰
結石寶寶索賠案北京冷清開庭
11月27日下午, 1歲8個月的結石寶寶小軒狀告三鹿集團的索賠案在北京順義區法院開庭。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這是自去年三鹿事件爆發以來,第一起開庭審理的民事索賠案。包括本報記者在內的3名公眾旁聽了此案。
去年3月,兒子小軒出生后,馬曉華買了共計4365元的三鹿奶粉。半年后,小軒腎內發現一個0.3厘米大小的結石。小軒的父親、河南來京務工青年馬曉華遂要求經銷商北京順義隆華購物中心和三鹿集團共同賠償5.5萬元。
事實上,三鹿事件曝光后,馬曉華暫住地北京市豐臺區消協就曾經找過他,希望他簽訂一個2000元的賠償協議,但被夫婦倆拒絕。“我不要錢,我要說法。”馬曉華說。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