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拆遷問題的三點意見
要改變地方的粗暴執法行為,撤銷條例、另立新規恐怕是必不可少的釜底抽薪之舉。
責任編輯:戴志勇
12月16日,國務院法制辦邀請一些專家學者舉行座談會,研討拆遷制度修改的有關問題。此前北京大學5名法學學者給全國人大寫信,建議審查2001年施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得到政府積極回應。近期輿論關注的幾起暴力沖突案例,特別是發生在成都的唐福珍自焚案,使得國務院修改條例或另立新規的努力深得民心。有報道稱,國務院法制辦已經形成了一份比較成熟的關于新拆遷制度的草案文件。
目前,地方政府強制拆遷已經成為當前基層社會矛盾的焦點之一,嚴重挫傷了民眾對社會公正的信心,嚴重影響政府依法治國的權威。鑒于條例8年實踐中,為引發社會矛盾和民眾痛苦的諸多政府不當行為提供了行政法規依據,顯然已經不是小修小補的問題。
吳敬璉
周瑞金
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分析和把握,高度重視和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依法按政策及時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妥善解決拆遷問題,就是當前政府維穩工作的一個著力點。
拆遷應當法治化
從法律的角度看,需要按照憲法和物權法的精神,梳理現有法律法規,規范政府執法行為。
過去若干年內形成的一些法律、法規,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公民維權意識的增強,有些條文已經不符合憲法、物權法等對私權、人權保護的精神。像這部條例,使“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的憲法規定很難落到實處,并且有架空物權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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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