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牽出貪案律師、法官聯手造假
最近多個省份曝出的一系列司法腐敗案,反映出一條黑色利益鏈:律師找案源、制作假侵權網站和假的企業實力資料,法官造假案、造假判決書。
責任編輯:傅劍鋒 趙凌 實習生 林春挺
“馳名商標”能夠以流水線的方式制造嗎?
最近多個省份曝出的一系列司法腐敗案,反映的就是這一黑色利益鏈。律師找案源、制作假侵權網站和假的企業實力資料,法官造假案、造假判決書。
律師與法官,每一個案子少則獲利數萬元,多則獲利四五十萬元。
左圖為湖北“稻花香”,右圖為浙江“稻花香”。它們的商標糾紛牽出了一份假判決書 資料圖片
“中國馳名商標”的泛濫,早已引起人們反感。但普通公眾所不知的是,通過打官司來認定“馳名商標”,遠遠要比通過向國家工商系統申請來得容易,并且獲利甚豐。
于是,湖南、江西、甘肅、遼寧等地一些法官以及浙江的一些律師,聯手造假案、假判決書,以此來制造“馳名商標”。
隨著最近國內多名腐敗法官被捕被審,這一黑色利益鏈也漸次展開。
馳名商標糾紛曝出假判決書
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稱該院從未審理過這第174號案,判決書是偽造的。
生產白酒的湖北“稻花香”與生產米線的浙江“稻花香”商標之爭無疑是最近一個月內最為引人注目的商標爭議事件。湖北稻花香發現,涉及這起糾紛的遼寧營口中院的判決書是假的。
事情起于2002年。湖北“稻花香”發現浙江有一家同樣命名的“稻花香”,就向國家商評委提出撤銷浙江“稻花香”商標。此后在國家商評委、北京一中院多次反復與訴訟,結果仍舊是“維持爭議商標”。
就在一審過程中,浙江稻花香提交了一份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營民三初字第174號民事判決書,用以證明浙江稻花香為中國馳名商標。 據湖北稻花香稱,判決書中一些低級錯誤引起了他們的懷疑,并于2009年4月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遼寧省人民檢察 院、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營口市人民檢察院書面反映情況,請求對該案依法實施法律監督,請求撤銷“(2007)營民三初字第174號”錯誤判決書。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交辦下,該案由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處理,其結果令人驚訝。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稱該院從未審理過這第174號案,判決書是偽造的。營口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也向湖北稻花香證實此判決書系偽造的書面材料。
這一結果震驚了包括浙江稻花香老板葉木土在內的所有人。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葉說公司只是交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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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