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受賄150余萬 庭審時稱不廉政但勤政
工作37年,我不廉政,但很勤政。我不是一個昏官,是一步步干起來的,走到一處就是一處的先進。
12月4日,湖北省黃岡市委原常委操尚銀(副廳級)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
《檢察日報》報道,8月13日上午,由湖北省檢察院漢江分院提起公訴的操尚銀受賄案,在仙桃市開庭審理。此案庭審原本擬進行網絡直播,但因操尚銀稱心理壓力過大而取消。
漢江法院網消息,據湖北省檢察院漢江分院指控:操尚銀在1995年至2008年擔任黃岡市交通局局長、鄂黃長江大橋開發公司總經理、黃岡市副市長、黃岡市委常委、統戰部長 及市總工會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74次收受或索要他人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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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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