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奧運才是真
□一家之言
所謂圣火,英文中叫torch,可譯為火炬或者火把。跟圣字不沾邊。奧運就是國際 “快樂大本營”,而出面辦奧運就是為全世界周期性的快樂作貢獻。
我對奧運本來沒多大興趣,是火炬傳遞在西方被嚴重干擾才引起我的注意,當然,它與關于西藏的各種消息聯在一起。身在國外,置身這種情勢,真的意緒難平。我不是那種有深刻國際視野或者成天追求普世價值的人。依個人的經驗,在國外比在國內更容易成為愛國者。因此我對政府與人民采取行動維護自己的形象很贊同。這種措施應該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努力澄清事實,它不但面向西方人,同時也是面對自己的人民的。另一方面是對惡意挑釁予以回擊。前者需要真誠,后者必須有效。想清楚再做,否則不如沉默。
但我不喜歡抬高奧運的意義。所謂圣火,英文中叫torch,可譯為火炬或者火把。奧林匹克的口號是“更快更高更強”,跟圣字不沾邊。中文中的圣是表示道德人格異常崇高的意思,歷史上被尊為圣人者沒有幾個。西方觀念傳入后,圣人的形象被踐踏了?,F在卻把這種評價廉價用到西方的事物上,總覺得味道不正。
奧運當然有它標榜的社會意義,不過不在提高人的道德素質,而是倡導和平。但綜觀奧運史,利用它明爭暗斗的現象比比皆是,以至于英國人編的《新概念英語》,竟選了一篇挖苦體育比賽會傳播和平觀念的課文。依我看,平實一點說,它的意義就是給大眾帶來快樂??鞓返闹匾允亲悦鞯?,無論講愛國還是講人權,人們都可問其背后的理由,唯有快樂是不需要理由的。孟子說,“獨樂樂”不如“與人樂樂”,“少樂樂”不如“眾樂樂”。這是很有道理的。依一般的心理經驗,一個人因某事而快樂,同許多人因共同的原因而快樂,且他們互相之間能感受到各自正因同樣的事情而快樂,快樂的程度是不同的,后者比前者更快樂。很多節日就因為這種需要而設置的。奧運把各式各樣的游戲(games)集中起來,自然有這樣的效果。這樣,奧運就是國際“快樂大本營”,而出面辦奧運就是為全世界周期性的快樂作貢獻。這也是很露臉的事,如果有人有物而又有錢的話,這何樂而不為呢?
問題在于,我們也不是真的很有錢。雖然辦奧運據說也有賺錢的,但我敢肯定這運氣不屬于我們。特別是奧運被附加其他意義之后,成本必然上升?;敲炊嗟腻X換取那半個月的快樂,代價可能太大了。其實,奧運在中國辦與在外國辦,差別在于京城民眾,還有一些有錢階級的人有更多機會親臨其景而已。對于大多數人而言,這快樂同樣得通過電視轉播才能享受到。而且,我還認為五星紅旗在雅典或在悉尼升起,比在北京升起更讓我感到激動。要出于我這種不知應叫狹隘民族主義還是民族利己主義的考慮,主辦權完全可以大方讓給別人。
不過話說回來,多數人沒我這么自私,都擁護承辦奧運。當初申辦的時候,我也沒有發言權。即使有,我也未必會公開反對,因為公眾都需要的快樂,是不能隨便冒犯的。時至今日,當然更要奧運到底。因此,我們也犯不著因什么法國總統、英國首相或德國總理不參加奧運開幕式而影響好心情,給臉不要臉就隨他的便。讓我們快樂的,不是政客,而是運動員。
(作者為中山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 蔡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