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鐵“禁報令”:罷黜百家,獨尊信報
為了公共安全,還是為了市場壟斷?
責任編輯:傅劍鋒 趙凌 實習生 林春挺
為了公共安全,還是為了市場壟斷?
近日,北京地鐵以保障“地鐵公共安全”之名,禁止了其它各報在地鐵內銷售,只準許存在一家報紙——免費的地鐵報《北京娛樂信報》。
其它被禁的多家報紙,包括人民日報下屬的《京華時報》、《環球時報》,光明日報下屬的《新京報》均認為,這是在借權力之手行市場壟斷之實?!度嗣袢請蟆泛汀豆饷魅請蟆芬捕及l表了批評禁報令的文章。
而北京市委宣傳部的有關負責人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這完全是個(公共)安全問題,不叫‘禁報’。”
近日,北京市有關部門,已經以“地鐵公共安全”之名,禁止了其它各報在地鐵內銷售。該權力部門認為地鐵內售報會造成不安全,所以只準許北京地鐵內銷售一家報紙——免費的地鐵報《北京娛樂信報》。
自1月4日至1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總隊進行執法及發函,8日,地鐵內原有的七十多個攤位的六十多份報紙一夜之間已全部撤出。
非該報的發行員一旦在地鐵內被發現有售報行為,都會被警察查處、罰款。人民日報下屬子報《京華時報》的送攤員隊長丁林強稱。
1月18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事關群眾利益“禁令”要謹慎》的評論,指出下禁令容易,“卻有‘懶政思維’之嫌”,認為群眾地鐵買報的習慣非但不能禁,“還應該好好呵護和培育”。
1月19日,《光明日報》發表了《禁報令不利于城市文化多樣化發展》的報道,認為消費者有權選擇自己喜歡的報紙,政府部門“不應該盲目地一刀切管理”。
1月20日,已經在北京地鐵“一家獨大”的北京娛樂信報在向乘客免費派發報紙,其它報紙都已被禁售。 圖/王兵
以公共安全之名
紀要要求,除信報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停止一切軌道交通內報刊銷售行為,公安機關嚴格依法取締在軌道交通內的報刊發售行為。“只此一家(北京娛樂信報),別無他店”式的地鐵“禁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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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