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協收1.7億卡拉OK版權費 提取50%收費公司最終控制人是文化部事業單位
在總數中扣除營業及附加稅、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監管平臺8%的費用后,運營成本、維權成本、宣傳成本以及基礎建設成本占其余部分的比例為50%,另外的50%在權利人之間進行分配
1月25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召開第二次會員大會,備受關注的《全國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分配方案》獲得大會通過。協會將按照該方案首次對會員進行大規模正式分配版權使用費,本次可供分配金額1.2億元。據悉,從2007年到現在,音集協已在26個省份啟動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 累計收到版權費1.7億元。
2006年國家版權局規定,將收取卡拉OK每包間一小時12元的歌曲版權使用費,該費用由音集協代為收取,收取后再按比例返還給相關受益人。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協共有會員60家,涉及權利人單位112家,取得授權歌曲83686首。
音集協與天合公司提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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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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