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黑社會的尺度,寬了還是緊了?
紀要定下基調,既要防止將已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而將不構成此類犯罪的案件“拔高”認定。
責任編輯:傅劍鋒 趙凌 實習生 林春挺 袁端端
紀要定下基調,既要防止將已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而將不構成此類犯罪的案件“拔高”認定。
特殊時期下發紀要
2月2日,在代理重慶涉黑案中涉嫌作偽證的律師李莊,第二次站在被告席上。在另外一個審判庭上,重慶打黑中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重慶市原司法局長文強首次出庭受審。
距離李莊案發已有一個半月。此案的懸疑莫測、眾說紛紜沖淡了公眾對文強案的興趣。在此期間,1月13日新華社報道,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下發《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也沒有引起輿論更多的注意。
長達13頁的紀要對打黑提出了總體要求,解答了涉黑案件中部分有爭議的問題。這份帶有強烈規范性色彩的文件,不是以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出現,也不是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出臺,而是一份座談會紀要。
按以往慣例,所謂座談會紀要,就是三家中央政法機關的有關人士坐在一起進行討論,大家認為觀點相同的,就記錄在案,經厘定、潤色后形成的文件,往往將在日后的司法中成為法律依據。
紀要顯示,約在重慶打黑開始一個月之后,2009年7月15日,公檢法三家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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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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