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的“婚事”
按規定,現役軍人不得未婚同居;不得發生婚外性關系;一律不準與外國人結婚
責任編輯:李梁 郭力 馬昌博
■編者按:
每逢佳節倍思“親”,只是在當下中國,這個“親”,有時是相親的“親”,而今年的大年初一,恰恰又是情人節。新年之前,南方周末把目光再次投向解放軍。只是這次關注的并非往日的“態勢”或“新變”,而是,“婚事”。在各家團聚的時刻,讓我們看看這一群做慣了“鐵血男兒”的子弟兵背后,到底有怎樣的“婚戀法則”。
婚戀,可以“很解放軍”
部隊內部有女老師與軍官是最佳拍檔的說法,大概是基于軍人家庭初期兩地分居居多,老師可以利用寒暑假到部隊探親的緣故
臨近虎年春節,解放軍上尉軍官李宇軒加班到晚上10點才回到宿舍。剛洗漱完,便接到了父親的電話,幾句話之后,仍是“老問題”。“你再不結婚我們就老了。”父親說。
30歲的李宇軒除了在軍校時候有過一次戀愛外,分配到基層部隊后,從排長,到副連長,再由于工作出色被抽調到機關任軍務參謀,工作一直很忙,相親的結果總是無疾而終。他又是獨子,父母很為他的婚事發愁。
大齡軍官李宇軒“荒著”的狀態在部隊不是特例。由于調動相對頻繁,除了與地方“剩男”“剩女”等現象有類似的原因外,軍人職業的特殊性也增加了他們擇偶的難度。
首先是軍人選擇戀愛對象的時間和范圍有限。軍營以男性為主,團體活動多,與女性接觸的機會很少,除軍官和極少數士官允許在部隊駐地找對象,絕大多數軍人只能在原籍戀愛。而部隊嚴密的紀律生活,如探親休假要隨時準備歸隊等,往往使戀愛時間壓縮到極致,《解放軍報》去年的報道說,休假得不到保障造成官兵找對象難。
此外,婚戀雙方長期處于兩地狀態。戀愛雙方主要是靠書信,電話交流,而婚姻后,雙方又大多隨即面臨兩地分居的生活。這樣的分居生活一般要持續三五年,及至軍官達到副營級別,家屬可以隨軍才告結束,其間軍人與配偶每年也只有一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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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