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發”借卡拉OK監管平臺獲利 KTV版權利益分配浮出水面
剩余版權費的50%約5000萬提取為收費公司天合公司的成本,而天合公司由文化部文化發展中心下屬公司“中文發”控股50%。
責任編輯:曹筠武 實習生 王芳軍 何謙
■首次待分配版權費 1.2億元先扣除“卡拉OK監管平臺費用”8%。
■剩余版權費的50%約5000萬提取為收費公司天合公司的成本,而天合公司由文化部文化發展中心下屬公司“中文發”控股50%。
■“中文發”以1元錢價格受讓深圳華融20%的股權,由此共持有天合公司50%股權。
■按照設想,全國所有KTV都必須使用這套卡拉OK內容管理系統,并只安裝“中文發”的子公司中文發影音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曲庫,凡不在曲庫之列的都可能 是非法歌曲。
(南方周末 資料圖/圖)
KTV版權收費方式及分配方案 (譚翊飛 梁偉馳/圖)
誰在從KTV收費中獲利? (南方周末資料圖片/圖)
歷時近4年的KTV收費終到“收獲”之時。今年年初,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以下簡稱音著協)、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以及各版權人在北京召開會議,宣布3年以來的版權收費情況,而版權費的分配方案與巨 額利益流向也隨之浮出水面。
按照會議通過的《全國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分配方案》,首次待分配版權費總額1.2億元,扣除稅金后,首先由“中文發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文發)提取“全國娛樂場所陽光工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監管平臺費用”8%即960萬元;剩余部分的50%為歌曲版權人所得利益;另外的50%即 5000萬左右為“運營成本、維權成本、宣傳成本以及基礎建設成本”,由負責收取版權費用的天合公司和音著協、音集協會分配,而天合公司本身又由中文發控 股50%。
依照分配方案獲得巨額利益的中文發數字科技是中文發文化發展公司的下屬公司,而中文發文化發展公司又由文化部文化發展中心參股40%,專門負責開發 和推廣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系統。
文化市場發展中心則是文化部下屬的正局級單位,主要負責文化產業各領域的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但 它通過控股中文發,實際上擁有多家公司,從事全方位的經營活動。
在此前對媒體的說明中,“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辦公室”曾稱:該系統是文化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能的手段之一,主要是為了提升政 府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監管效率,解決卡拉OK節目海量、節目更新添加迅速、人工巡查力量不足的問題,沒有商業訴求;并強調:該系統秉承“開放合作、服務 社會”的原則,對所有卡拉OK場所實行免費接入,硬件以及安裝調試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僅僅作為一個技術媒介,本身并不參與交易活動,也不涉及收取版權費等 交易費用。
那么,“中文發”這一文化部文化發展中心下屬公司從KTV收費中獲取的巨額利益從何而來?
蓄勢:“KTV綠壩”應運而生
KTV收費從2006年開始蓄勢?,F在的各利益相關方:文化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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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