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有了解公共預算的權利
把一個法律意義并不大的關于預算的“解釋說明”文本,年復一年地送到立法機構去審查和批準,這是否恰當?
把一個法律意義并不大的關于預算的“解釋說明”文本,年復一年地送到立法機構去審查和批準,這是否恰當?
富蘭克林說:人的一生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一是納稅。稅收貫穿人的一生,點點滴滴,匯聚成一國的財政。而財政預算的公開,則是民眾了解財政分配、監督政府和維護公平的第一要義。
兩會期間,財政部長提交了《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被學術界評論為“透明程度仍然不夠”。政府財政預算依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本該成為納稅人的天然權利,但在我國,卻仍被許多政府機構視為是“國家機密”。
財政預算能否公開?能否彰顯“比太陽還要有光輝”的公平正義?本刊就此采訪了&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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