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法院 李光耀父子再次擊敗《紐約時報》
"李光耀接受BBC采訪時說:“如果我允許外國報章來拉我的尾巴,掐我的頸項,而且又沒有受到懲罰,那新加坡媒體也很快會加以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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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接受BBC采訪時說:“如果我允許外國報章來拉我的尾巴,掐我的頸項,而且又沒有受到懲罰,那新加坡媒體也很快會加以仿效”。
李光耀父子再一次把“西方媒體”告上新加坡法庭,但這一次并不需要新加坡法庭作出裁決。
3月24日,《紐約時報》的國際版子報《國際先驅論壇報》在其評論版刊登啟事,向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及其兒子、現總理李顯龍以及在父子二人之間擔任總理的吳作棟道歉。而作為庭外和解的另一個重要內容,同日,李氏父子的代理律師也證實,《紐約時報》已經向上述三人支付了總數高達16萬新幣(約合78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以彌補他們“名譽上受到的傷害”。
李光耀
李顯龍
紐約時報 (南 方周末資料圖/圖)
《紐約時報》在其道歉聲明中說:1994年,《國際先驅論壇報》評論版編輯Philip Bowring向李光耀父子承諾,不在任何文章中“說或者暗示”李顯龍是通過其父親李光耀的裙帶關系而當上新加坡總理的。而在今年2月15日的一篇題為《都是一家人(Al l in the family)》的評論中,Bowring把李光耀父子加入了“亞洲王朝政治”的名單中,“這有可能使得讀者認為李顯龍并不是通過自己的功勞當上新加坡總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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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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