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家經緯】現代蒙昧主義
人類已踏入公元第三個千年,在美國,創世說與進化論之爭卻進入白熱化階段。這場“文化斗爭”源遠流長,可上溯至19與20世紀之交。
19世紀末,面臨現代化的挑戰,基督教內部作出自由主義和理性主義的適應,出現所謂“現代派”,骎骎然有成為主流之勢。針對這股現代主義“歪風”,保守派1883年召開“尼亞加拉《圣經》會議”(Niagara Bible Conference),此后,除了1884年之外,每年聚會,至1897年為止,逐漸形成基本教義派,定名于該派從1910至1915年間發表的一系列文章,至1917年結集成4冊《基本教義:真理的見證》(The Fundamentals:A Testimony to Truth)。他們攻擊范圍很廣,包括《圣經》的“高級批判”、自由神學、羅馬天主教、社會主義、無神論、現代哲學、基督教科學、摩門教、靈學與進化論。否定一切“邪魔外道”是教條主義者的一貫作風,但這次卻把現代的理性精神、社會運動與科學研究成果也列入其中。
首當其沖的是“高級批判”(Higher Criticism),它上承啟蒙運動理性精神把《圣經》當作歷史文本研究,無異于一般世俗文獻。這股現代風在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派間引起極大恐慌,也引來了羅馬教廷的聲討,教皇利奧十三世1893年發表“牧書”,否定“高級批判”,也點名批判進化論。但經歷了半個世紀,天主教在這方面終于作出讓步:教皇庇護十二世在其1943年的牧書中接受“高級批判”,認為《圣經》固然是神的訊息,但記錄者是人,因此在表達方式上會出現時代性、文化背景、思想感情、敘事方式的不同,也值得做學術研究。這個立場是順應了現代世局。
這基本上也是基督教現代派的立場,但教內的基本教義派沒那么容易妥協。他們之所以沒有在“高級批判”問題上纏斗下去,乃因為把炮火轉向集中在達爾文進化論上頭。在《基本教義》文集里,頭號敵人是“高級批判”,進化論只是敬陪末座,這個主從易位有一個過程:“高級批判”的論戰過分知識分子化,不容易發動群眾運動,這場論戰在文盲率與信徒比例俱高的美國南部幾乎引不起反響,于是基本教義派為了南方訴求,轉而側重攻擊進化論。
當時,達爾文學說已滲透美國公立學校的課程,凡思想保守的教徒都擔心下一代被世俗化,從這方面發動攻勢肯定會有群眾。明尼阿波利斯的浸信會牧師威廉·貝爾·萊理(William Bell Riley)原是禁酒運動的健將,國會在1919年通過了禁酒的第18條憲法修正案,他就把目光轉到進化論上頭來。同年,他成立了世界基督教基本教義協會(World Christian Fundamentals Association),宗旨是清算美國北部浸信會內部的自由主義分子,但至1922年,它已在全國各地討伐進化論。由于萊理和他的同道之努力,美國南部浸信會徒眾占人口半數的田納西州于1925年3月通過了一項法令:禁止在州立教育機構中“教授任何否定《圣經》里神創造人的故事、肯定人乃傳承自低等動物的理論”。美國民權同盟(American Civil Liberty Union)在該州的苔頓(Dayton)鎮找了一位中學老師以身試法,把它變成國際性新聞。辯方只想利用該場合作為論壇,志不在贏,因此老師被判罰款。
這是世界史上的名案,雙方律師團都由名流組成,控方包括三度出任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威廉·簡寧斯·布萊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這位虔誠的長老會信徒譴責現代科學導致道德淪喪,他對進化論并無真正認識,卻充分知覺進化論之被濫用,指責借“適者生存”名義淘汰弱者實違背基督教博愛精神。布萊恩將“科學”與“道德”對立起來,類似同時期在中國進行的“科玄論戰”里的人生觀派,對“適者生存”的批判亦頗具人道主義關懷。相形之下,他的同盟者萊理牧師至1930年代卻墮落為法西斯主義者,向敢于面對“猶太人-布爾什維克-達爾文主義國際陰謀”的希特勒致敬。
1925年在苔頓鎮舉行的“猴子審判”(The Monkey Trial),基本教義派雖贏了官司,卻成了全球的笑柄。該案在1955年被搬上百老匯舞臺,曰《向上帝挑戰》(Inherit the Wind),1960年被好萊塢搬上銀幕。在劇中布萊恩那號人物被辯方律師請到證人席上,要求他回答:如果上帝是用了六天創造世界,在日和月都還未被創造的情形下,這個天數是如何算法呢?請問這個“天”是東岸時間、中央時間,山岳時間、還是西岸時間呢?直問得他瞠目結舌、臉色鐵青。
1957年,蘇聯的人造衛星上了天,驚慌失措的美國國會于1959年通過了國防教育法案(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加強科學教育,并獎勵教授進化論的教科書。但是,1961年一次試圖推翻田納西州禁止教授進化論的巴特勒法案(Butler Act)仍歸失敗。遲至1967年,田納西州才推翻了該法。其實,這類條文早已形同虛設。田納西的鄰州阿肯色也曾依樣在1928年制訂反進化論法,規定公立學校的教師違法者將遭解聘,但小石城的教育董事會為1965-1966學年度指定的生物學教科書,卻含有進化論一章。一位中學老師遂與州府打官司,要求廢除反進化論法以及免于解聘,在州最高法院維持原法情形下,最后請聯邦最高法院裁判。1968年,美國最高法院終于利用“艾帕孫對阿肯色州”(Epperson vs. Arkansas)判例裁決這類禁令違反政教分離法。反進化論法碩果僅存的密西西比州也因此被殃及池魚。
然而,這場戰爭還沒有完結。
19世紀末,面臨現代化的挑戰,基督教內部作出自由主義和理性主義的適應,出現所謂“現代派”,骎骎然有成為主流之勢。針對這股現代主義“歪風”,保守派1883年召開“尼亞加拉《圣經》會議”(Niagara Bible Conference),此后,除了1884年之外,每年聚會,至1897年為止,逐漸形成基本教義派,定名于該派從1910至1915年間發表的一系列文章,至1917年結集成4冊《基本教義:真理的見證》(The Fundamentals:A Testimony to Truth)。他們攻擊范圍很廣,包括《圣經》的“高級批判”、自由神學、羅馬天主教、社會主義、無神論、現代哲學、基督教科學、摩門教、靈學與進化論。否定一切“邪魔外道”是教條主義者的一貫作風,但這次卻把現代的理性精神、社會運動與科學研究成果也列入其中。
首當其沖的是“高級批判”(Higher Criticism),它上承啟蒙運動理性精神把《圣經》當作歷史文本研究,無異于一般世俗文獻。這股現代風在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派間引起極大恐慌,也引來了羅馬教廷的聲討,教皇利奧十三世1893年發表“牧書”,否定“高級批判”,也點名批判進化論。但經歷了半個世紀,天主教在這方面終于作出讓步:教皇庇護十二世在其1943年的牧書中接受“高級批判”,認為《圣經》固然是神的訊息,但記錄者是人,因此在表達方式上會出現時代性、文化背景、思想感情、敘事方式的不同,也值得做學術研究。這個立場是順應了現代世局。
這基本上也是基督教現代派的立場,但教內的基本教義派沒那么容易妥協。他們之所以沒有在“高級批判”問題上纏斗下去,乃因為把炮火轉向集中在達爾文進化論上頭。在《基本教義》文集里,頭號敵人是“高級批判”,進化論只是敬陪末座,這個主從易位有一個過程:“高級批判”的論戰過分知識分子化,不容易發動群眾運動,這場論戰在文盲率與信徒比例俱高的美國南部幾乎引不起反響,于是基本教義派為了南方訴求,轉而側重攻擊進化論。
當時,達爾文學說已滲透美國公立學校的課程,凡思想保守的教徒都擔心下一代被世俗化,從這方面發動攻勢肯定會有群眾。明尼阿波利斯的浸信會牧師威廉·貝爾·萊理(William Bell Riley)原是禁酒運動的健將,國會在1919年通過了禁酒的第18條憲法修正案,他就把目光轉到進化論上頭來。同年,他成立了世界基督教基本教義協會(World Christian Fundamentals Association),宗旨是清算美國北部浸信會內部的自由主義分子,但至1922年,它已在全國各地討伐進化論。由于萊理和他的同道之努力,美國南部浸信會徒眾占人口半數的田納西州于1925年3月通過了一項法令:禁止在州立教育機構中“教授任何否定《圣經》里神創造人的故事、肯定人乃傳承自低等動物的理論”。美國民權同盟(American Civil Liberty Union)在該州的苔頓(Dayton)鎮找了一位中學老師以身試法,把它變成國際性新聞。辯方只想利用該場合作為論壇,志不在贏,因此老師被判罰款。
這是世界史上的名案,雙方律師團都由名流組成,控方包括三度出任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威廉·簡寧斯·布萊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這位虔誠的長老會信徒譴責現代科學導致道德淪喪,他對進化論并無真正認識,卻充分知覺進化論之被濫用,指責借“適者生存”名義淘汰弱者實違背基督教博愛精神。布萊恩將“科學”與“道德”對立起來,類似同時期在中國進行的“科玄論戰”里的人生觀派,對“適者生存”的批判亦頗具人道主義關懷。相形之下,他的同盟者萊理牧師至1930年代卻墮落為法西斯主義者,向敢于面對“猶太人-布爾什維克-達爾文主義國際陰謀”的希特勒致敬。
1925年在苔頓鎮舉行的“猴子審判”(The Monkey Trial),基本教義派雖贏了官司,卻成了全球的笑柄。該案在1955年被搬上百老匯舞臺,曰《向上帝挑戰》(Inherit the Wind),1960年被好萊塢搬上銀幕。在劇中布萊恩那號人物被辯方律師請到證人席上,要求他回答:如果上帝是用了六天創造世界,在日和月都還未被創造的情形下,這個天數是如何算法呢?請問這個“天”是東岸時間、中央時間,山岳時間、還是西岸時間呢?直問得他瞠目結舌、臉色鐵青。
1957年,蘇聯的人造衛星上了天,驚慌失措的美國國會于1959年通過了國防教育法案(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加強科學教育,并獎勵教授進化論的教科書。但是,1961年一次試圖推翻田納西州禁止教授進化論的巴特勒法案(Butler Act)仍歸失敗。遲至1967年,田納西州才推翻了該法。其實,這類條文早已形同虛設。田納西的鄰州阿肯色也曾依樣在1928年制訂反進化論法,規定公立學校的教師違法者將遭解聘,但小石城的教育董事會為1965-1966學年度指定的生物學教科書,卻含有進化論一章。一位中學老師遂與州府打官司,要求廢除反進化論法以及免于解聘,在州最高法院維持原法情形下,最后請聯邦最高法院裁判。1968年,美國最高法院終于利用“艾帕孫對阿肯色州”(Epperson vs. Arkansas)判例裁決這類禁令違反政教分離法。反進化論法碩果僅存的密西西比州也因此被殃及池魚。
然而,這場戰爭還沒有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