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悟】中國城市化,倉皇六十年
新中國的城市化無不系于六十年的跌宕歷史。那些在關鍵節點上曾經改變中國城市化進程的綱領性文件,抑或一時的主流陳述,以期能勾勒出人口大國身份轉變的艱辛歷程。
責任編輯:朱紅軍 曹海東 實習生 袁端端
呼喊著口號前進
新中國的城市化無不系于 六十年的跌宕歷史。那些在關鍵節點上曾經改變中國城市化進程的綱領性文件,抑或一時的主流陳述,以期能勾勒出人口大國身份轉變的艱辛歷程。
1949:把消費城市變成生產城市
全國解放后,新中國的造城運動由是開端。
當時的《人民日報》刊登社論《把消費城市變成生產城市》,提出“在舊中國這個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國家,統治階級所聚集的大城市(像北平),大都是消 費城市。有些城市,早也有著現代化的工業(像天津),但仍具有消費城市的性質。它們的存在和繁榮除盡量剝削工人外,則完全依靠剝削鄉村。我們進入大城市 后,絕不能允許這種現象繼續存在。而要消滅這種現象,就必須有計劃地、有步驟地、迅速恢復和發展生產。”
“從當時國情來看,把建設城市拿到如此高度并不奇怪。”華東師范大學中國現代城市研究中心主任寧越敏認為,那時除上海、武漢、天津等沿江靠海的港口 城市外,全國大多數城市并沒有現代化工業,加上基礎性薄弱,所以,共產黨執政后必然要把經濟發展放在首位,而使工人階級成為城市的主體則帶有鮮明的鞏固政 權的目的,因此也就有了毛澤東當時在報告中的“只有將城市的生產恢復起來和發展起來了,將消費的城市變成生產的城市了,人民政權才能鞏固起來”的提法。
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帶有明顯政府主導的特征 (CFP/圖)
開發浦東之后,珠海向上海學習 (CFP/圖)
1955:沒有特殊原因,不建設大城市
城市生產如期推進,1952年,國家開列了按照工業建設的比重分類建設城市的計劃,1953年,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
1953年6月在北京召開的第一次城市建設會議為保證五年計劃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城市建設的速度必須由工業建設的速度來決定。城市建設必須集中 力量,確保國家工業建設的中心項目所在重點工業城市的建設。
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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