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一審被判死刑 受賄罪強奸罪成立
文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華龍網消息,2010年4月14日下午3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文強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16:45分,審判長當庭宣判: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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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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