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4億土地出讓金管理不規范
審計署20日發布的2010年第六號審計公告顯示,盡管被審計的11個省區地方各級政府在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和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取得較好成效,但是部分市縣土地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仍然存在違規征地、以租代征土地、違規協議出讓工業和經營性用地、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效果不佳等違規問題。
審計署20日發布的2010年第六號審計公告顯示,盡管被審計的11個省區地方各級政府在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和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取得較好成效,但是部分市縣土地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仍然存在違規征地、以租代征土地、違規協議出讓工業和經營性用地、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效果不佳等違規問題。
審計發現,土地出讓收入:變相減免19.61億元,改變用途56.91億元;3市土地市場價超出適用基準地價1倍以上,9省區所屬市縣未足額 征收計提資金28.37億元;改變資金用途20.94億元,虛報新增耕地1.35萬畝;項目重復申報涉及資金9018.9萬元,未審批已占用集體土地 3.9萬畝。
此外,11個市的674.81億元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不規范,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占征收總額的20.1%。其中:繳入財政過渡戶515.87億元,由開發區管委會等非財政部門收?。担担罚硟|元;用地單位直接支付拆遷安置補償和企業改制安置支出103.21億元。3個省級2個市級1個縣級國土、財政部門未按規定將9.18億元土地開發整理相關資金納入國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