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100422)
所謂“媒治”,其實與人治并沒有多大的區別,本質上還是一種人治:領導看到了媒體的報道,然后下指示、作批示,以自上而下的領導權威讓事件得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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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媒治”為什么是靠不住的
《檢察日報》,4月16日,作者:東方木
(原文摘編)所謂“媒治”,其實與人治并沒有多大的區別,本質上還是一種人治:領導看到了媒體的報道,然后下指示、作批示,以自上而下的領導權威讓事件得到處理。表面上看是媒體曝光促進了處理,實際上起決定作用的還是領導。媒體監督的威懾力,更像“狐假虎威”,不過是媒體人自作多情罷了。
現實中,媒體報得再厲害,相關部門就是不理的多了,媒體又能拿他們怎么辦?“媒治”要起作用,還是寄望于人治發揮作用。
當然也有一經媒體曝光,得到迅速解決的。不過,這樣的雷厲風行時常變成一種危機公關手段,主要目的在于想轉移輿論視線,讓地方迅速從媒體中心中解脫出來。
正因為法治程度不高,許多社會問題的解決就產生了一種強烈的媒體依賴癥,也就是所謂的“媒治”:只有某個事件引起強烈的輿論關注和激起很大的民憤時,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相關部門才會啟動問責制,才會想到處理幾個官員給輿論一個交代——可是在媒體之光照不到的地方,問題很難得到處理。
這種“媒治”根本是靠不住的。首先,媒體很有限,每天關注到的事件也有限得很。其次,媒體并不一定靠譜,媒體一方面容易被商業封口,另一方面容易被權力封口——一封口,媒體就不行了。最后,媒體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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