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的生意與生活
“不少女演員嘴上為前途著急。我看她們心里并不是真急。她們中不少人還以為憑借年輕漂亮就能當明星?!?/blockquote>
“不少女演員嘴上為前途著急。我看她們心里并不是真急。她們中不少人還以為憑借年輕漂亮就能當明星。”
“有的小公司讓孩子們陪酒。我問他們不干不成嗎?他們說不成。”章子怡等96級學生進中戲第一課,老師訓誡——要想學做戲,先要學做人。
第二課——“中戲的學生不跑龍套”。首任班主任王麗雅對他們說,“你們要想跑,不用在中戲待上4年,馬上就能實現。”
還有——
“一二年級不準談戀愛、不準參加校外活動。真正打基礎就在這兩年。”
大二那年,常莉改任班主任。在教學觀點上,她與其他人有分歧。
“傳統的表演系統主張‘內大于外’。她卻是‘外大于內’,強調實用性。我們當時不贊同。” 時任表演系副主任王明亞對此記憶猶新。
常莉提出“主抓形象”的教學觀點,時值1997年。這一年,中戲96級學員們共睹了北京電影學院與他們同級的趙薇一夜成名。
同在1997年,國家對文化產業實行宏觀調控。以北影為首的一批國營團體開始嘗試市場化運營。有明文公布:無論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團體,甚至個人資助或投資均可參與攝制電影作品。
“巨星影視”屬國內最早創辦的民營影視公司,其創辦人鄧建國的一句名言飽受惡評和質疑,“在巨星,演員是商品,就是要通過不斷‘炒作’,持久保鮮!”
“這句話放在今天有什么問題?” 文娛圈資深評論人譚飛將1990年代之前的中國影視業比作“史前時代” ——“銀幕上全是人民藝術家,不沾一點商業性質。等到90年代初,一切才慢慢變啰。”
走出史前年代
上世紀90年代初,演員、歌手紛紛下海走穴。但在1997年,文化部下達《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對演出的主體單位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之前,演員走穴所得還被視為“灰色收入”。
“過去叫走穴,現在叫商演,性質完全一樣。明星商演有經紀公司代理,備齊法律合同。早期走穴純屬個人行為,全由穴頭組織,也沒有合同保障,所以常發生演員被騙,穴頭卷錢跑路的事情。
“演員不走穴,就得啃老本。社會處在整個轉型期時,國營工廠倒斃,職工下崗。廠子不景氣,一些電影制片廠的人都上北京找活干。電影廠的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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