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炮轟土地儲備制度違憲
為什么拆遷戰爭不斷上演?為什么不管房價漲跌,地方政府都成了最大的獲利者?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劉志毅 吳城華 王芳軍
為什么拆遷戰爭不斷上演?為什么不管房價漲跌,地方政府都成了最大的獲利者?
一名律師認為,這都與土地儲備制度密切相關。它讓地方政府從公共社會管理者異化為部門利益經營者。他認為土地儲備制度從創設之初,就違背了憲法,遂向全國人大提起了違憲審查。
盡管可能不會激起半點漣漪,北京律師張興奎仍然投出了屬于自己的那塊小石子。在總結了所代理的470多件土地案之后,他將一份《對土地儲備制度和〈土地儲備管理辦法〉進行違憲、違法審查的公民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寄給了全國人大和國務院。
這份建議列舉了中國當前的土地儲備制度和《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與憲法、土地管理法、物權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法的矛盾與沖突。該建議認為,中國當前的土地儲備制度和《土地儲備管理辦法》正在形成“新的社會不公”,“通過造成土地供求緊張從而實現政府的與民爭利”。
他建議立法機關重新審視這一當前政府參與土地市場經營的法律制度,制定《土地征收法》,廢除土地儲備制度的“為賣而儲”,還原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因建而征”。他認為政府收入要靠稅收,不能參與賣地增加財政收入?!督ㄗh》被張興奎視作是他經驗的總結,是解決當前因土地而引起的眾多社會矛盾一個釜底抽薪的措施。
與民爭利
“土地儲備制度已然淪為剝奪最廣大城市、農村居民根本利益的制度性工具”。
在將《建議》寄給全國人大的同時,張興奎也將其發到了很多媒體記者和律師同行的信箱。
而實際上,有關中國土地儲備違憲違法的法律探討來源已久。
2001年4月,國務院在《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中對土地儲備制度首肯的時候,很多研究報告就曾明確指出此一制度的風險。
肯定者認為,借鑒西方“土地銀行”經驗,有利于“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調控,規范土地市場運行”(《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語)。
擔憂者認為:“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部門利益大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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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