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到你手軟
新京報訴浙江在線非法轉載7706篇報道,法院要求分7706次起訴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吳城華
新京報訴浙江在線非法轉載7706篇報道,法院要求分7706次起訴
“這簡直聞所未聞”,新京報在給最高人民法院的函中說。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原庭長蔣志培則稱:“該案分案審理顯然違背民事訴訟法的精神……司法機關不該犯這樣的常識性錯誤。”
新京報可能將不得不承擔在他們看來“極其荒謬、繁重、漫長”的系列官司。
新京報的痛苦源于杭州中級法院的一紙裁定。新京報認為浙江在線網站自2003年至2007年間非法轉載7706篇文章,把此案起訴至杭州中院。但杭州中院裁定稱,此案“不宜合并審理,應當予以分案審理”。這意味著新京報社若要“討回自己的權利”,還得再經歷7706場甚至更多的官司。
“這簡直聞所未聞”,該報在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的投訴函中寫道。
5月21日,該報向浙江省高院遞交了上訴狀,請求撤銷杭州中院的裁定。上訴狀言辭激烈,直斥杭州中院“故意拖延辦案、濫用司法職權,適用法律錯誤”。
而訴訟的另一方——浙江在線網站的相關負責人向南方周末表示,“不愿意去評價這一裁定”。
“常識性錯誤”?
2007年,新京報認為浙江在線存在大量非常轉載后,開始了龐雜的證據收集。據新京報稱,光是收集浙江在線轉載的7000多篇文章,就讓“我們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第一次開庭的時候,我們把幾大箱子的證據抬進法院,”新京報法務部主任徐耀明稱,“我們把所有轉載內容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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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