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相】我要周杰倫
許多年前,我在學校附近小賣部的冰柜跟前,聽見一個女中學生說,“我要周杰倫代言的。”她是在買可樂。
之前我總以為,找明星代言是為了知名度。至于那些人人知道的東西,我又猜想,那肯定是惡性競爭,大家都拼命做廣告,你不跟著,很快就被淹沒、被忘記了。我知道這解釋還不完整,但也還不敢相信,真有人為了偶像去買他代言的東西。這里面的因果鏈條,實在是太細弱了:
買一瓶周杰倫代言的可樂,對這種可樂的銷售業績有肉眼完全不可見的以納米為單位的那么一點點貢獻。這貢獻累積起來,從其他促銷因素中脫穎而出,使市場注意到周杰倫對銷售量的貢獻,抬高了他的身價,最終導致他賺得更多的廣告費,感受到粉絲的愛——這里面每一步都只有微渺的可能,這些小概率彼此乘一番,根本就要等于零。我只能認為自己是在為得到一個答案而自欺欺人。怎么可能有粉絲在購買一瓶可樂的時候心里念叨著這么一大套呢?怎么會有營銷策劃相信這么一大套呢?
我看電視廣告時總忍不住揣摩營銷策略,并自以為這樣就可以了解消費心理繼而理解人性什么的。后來放棄了,因為發現自己的某些消費行為,是完全不可能被營銷專家了解的。
我會因為討厭某明星而拒用他代言的洗發水;我會因為某句廣告詞具有抗抑郁的精神氣質優先選購某品牌,直至我發現許多討厭的人都喜歡它;我會因為某快餐連鎖店某年的廣告有煽動民族狂熱之嫌而拒絕它長達一年之久,雖然在樓下就有一家;我還會因為餐館送小菜時故意讓你誤會是免費的而堅決退還,即使在上菜之前無聊得要命餓得要命……總的來說,我認為自己是一個有正義感的消費者。雖然我明白地知道,自己的所謂“正義”的消費行為,對某洗發水、某快餐店、某運動品牌和諸多“贈送”收費小菜的餐館,影響非常微小幾不可見,完全不足以令齷齪的明星窮掉,令世界上抗抑郁的空氣更濃厚,令不健康的群眾情緒退潮,令餐館意識到如果它在上小菜時聲明收費我很可能買上一盤——我還是認為自己是一個有正義感的消費者。
這樣一想,我就自以為理解了粉絲——只買偶像代言的可樂不買別的可樂,這大概也是一種忠貞吧。至少是自己可以感覺到自己的忠貞,這樣就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