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致3法官死槍擊案:兇手身患絕癥 原創 2010-06-02 2006年因房屋買賣糾紛訴至零陵區人民法院,零陵區法院判決朱軍勝訴,并由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2萬元,八個月后由法院執行到位。但朱軍認為執行時間拖延太長,且滯納金和房產證未執行到位。 綜合 6月1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法院發生一起槍擊案件,兇手持3把槍沖進法院向正在辦公的法官和工作人員射擊,造成3名法官當場死亡,另有3名法院工作人員受傷,兇手作案后吞槍自殺。中新網消息稱,新華社記者在湖南省永州市多個渠道采訪證實,零陵區法院惡性槍擊案嫌犯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