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作家的勞動可以有多體面?
6月4日,鄭淵潔先生收到“中國作家協會”的信,表示“尊重您的意愿,接受您的退會請求”。這是中國的任何一個組織里的成員所能受到的罕見禮遇。
真正的問題是,作家不是天底下“最適合單干”的職業嗎?他為什么需要“找到組織”?
6月4日,鄭淵潔先生收到“中國作家協會”的信,表示“尊重您的意愿,接受您的退會請求”。這是中國的任何一個組織里的成員所能受到的罕見禮遇。因為中國的任何一個組織都不曾練習過這種對個人的禮貌的文體,何況這是“分手信”。
當然,這封公函里也流露出一股可笑的酸腐。例如,它要求鄭先生退回“會員證”。其實,對于一個自動公開而高調地宣布退出的會員來說,那個本本能意味著什么呢。何況鄭先生已經是公眾人物,他的主要活動場所是圖書市場,那個本本能比鄭先生的臉面管用嗎?
不過,考慮到在中國一般的組織都會以為自己的品格和權利是高于公民個體的,即便對你實施了傷害,只要告訴你這是組織的意思,也就等于高于法律的最后辯護。特別地,它對于自己的成員,基本上只有“開除”而沒有&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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