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社會穩定:應改進“分散燒鍋爐”的治理方式走出“中央治官,地方治民”舊格局
所謂“上下分治的政治體制”,簡化來說,歸結為一句話:即“治官權集中在中央官手中,治民權集中在地方官手中”。
責任編輯:戴志勇
中國依然保持穩定的兩個解釋
長期經濟增長,特別是私營經濟的發展,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政治大改革?
從1978年算起,中國經歷了三十余年的市場化改革和經濟增長,與此同時,政治體制一直保持穩定,未有大的變革。這一個事實令西方學者困惑不已。依據西方學者曾經普遍接受的理論,一國經歷長期經濟增長,特別是私營經濟的發展,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政治大改革。這一理論的簡化版本是這樣的:經濟增長造就了一個有良好教育的、依賴市場謀生的有產階層,這一個階層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和控制自己的命運,開始要求權力,這將逐漸使政府作出讓步。顯然,中國最近三十年的經驗與這一理論推斷有很大出入。因此,最近十年,西方學者開始提出新的理論,以揭示中國政治體制能夠保持穩定的原因。
有一種理論是這樣說的:一個社會要形成走向現代政治文明的壓力,需要解決民眾的組織與協調問題。而這依賴于一些特定的公共產品,稱之為“協調性公共產品”,如良好的結社環境、寬松的表達的空間、開放的公共媒體等。因此,政府只要采取一種策略,就能既推動經濟增長,又化解民眾要求政治權力的壓力。這種策略是有選擇性地提供公共產品,即政府一方面大力提供有助于經濟增長的公共產品——如修建道路港口等基礎設施、改善投資環境等,另一方面,又盡量延后提供有助于民眾協調行動的公共產品。這種策略之所以有效,是因為這兩類公共產品在技術上可以分離開,而且,政府延后提供后一類公共產品,對經濟增長影響甚小。
另有一種理論是說,政府還有一種策略,所謂“吸納策略”,即通過吸納部分私營企業家進入現行體制,以分化新興的有產階層,使得這一個階層不能形成統一的利益和要求,也能達到促進經濟增長和保持政權穩定的目的。
這些理論無疑有它們言之成理之處。但我認為,它們還沒有抓住中國的關鍵特征,在揭示中國的穩定機制上,它們都忽略了另外一些更加重要的因素。
治官權與治民權的分設
所謂 “上下分治的政治體制”,即“治官權集中在中央官手中,治民權集中在地方官手中”
西方學者論及中國政治,首先想到的是自上而下的權力集中運行。其實,這是過于簡化的看法。中國的關鍵特征是,在權力集中運行的原則下,通過將“治官權”與“治民權”分設,形成上下分治的格局。
這種政治設計體現著這樣一種執政理念:中央官為了獲得民眾的心理認同和政治支持,要保持親民形象,要讓自身成為民眾信賴的最高保護者和利益代言人。因此,中央官必須要避免與民眾發生直接的利益沖突。要做到這一點,中央官的行為就受到一定限制。
在現實里,凡是與民眾的利益有沖突的事務,如征地拆遷、收稅收費、治安管制等等,都由地方官來辦理。地方官因此獲得了本地區的治民權,如有權征農民的土地,拆老百姓的房子,有權決定地方財政收入如何使用,決定向民眾提供何種公共服務等。
不過,地方官在治理民眾事務時,因有中央官監督,也不能無視民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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