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腐后繼”,國家藥監系統重病纏身?
三年前,局長落馬。三年后,一批官員接著落馬。藥監官員“前腐后繼”的根源在于其權力缺乏監督、運作不透明,而更奇怪的是,這些藥監官員將其本應為公眾用藥安全把關的職能,解釋成了“幫企業辦事,促經濟發展”。
責任編輯:顧策 助理編輯 溫翠玲
三年前,局長落馬。三年后,一批官員接著落馬。藥監官員“前腐后繼”的根源在于其權力缺乏監督、運作不透明,而更奇怪的是,這些藥監官員將其本應為公眾用藥安全把關的職能,解釋成了“幫企業辦事,促經濟發展”。
藥監失守,誰還敢吃藥? (CFP/圖)
藥監局高層官員不斷落馬。
3年前,國家藥監局首任局長鄭筱萸因貪污受賄被執行死刑,此后三年,被認為是國家藥監局“整肅吏治重塑形象”的非常時期。
但結果卻是一把手和如今的二把手相繼出事,這在國家相關職能部門里已是“非常罕見”。不僅如此,不久前,同樣來自藥監系統的衛良等6名官員涉嫌貪腐落馬,而近幾年來,來自地方藥監系統官員犯事的也大有人在,藥監系統的貪腐事件可謂“前腐后繼”。
鄭筱萸出事以后,中央和地方對藥監系統運行制度也曾“做過深刻反思”,這個系統內緣何還是大案迭出?
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是公眾健康的捍衛者,其職責是保護無辜的人 們不受一些醫藥公司之害。這些公司因基本目標是利潤,有時會犯下過度貪婪或力不從心或冷漠草率的錯誤。反過來,該局又是殷勤周到的天使,要保證盡快地讓這 些醫藥公司生產出益壽延年、減少痛苦的新藥和良藥。
——阿瑟·黑利《烈藥》
利益共同體
稍稍分析一下發生在藥監系統的幾起貪腐案件,緣由無非就是在藥品、醫療器械、疫苗等領域的注冊、審批方面。它們共同的一個特征是,官員與藥企走到一起,形成利益共同體,合謀錢財,貽害百姓。
在鄭筱萸案中,鄭筱萸本人、當時的醫療器械注冊司司長郝和平以及藥品注冊司司長曹文莊等由于濫用注冊審批權,導致中國一年之內有上萬種藥品批文發出,這個數字是歐美等藥監制度成熟國家幾十年才能完成的。
在鄭筱萸案中不斷被揭開的交易秘密中,不難發現,那些不計其數的批文多半是被那些與鄭筱萸等人關系密切的藥企拿走,甚至有些拿到批文的公司除了與上層關系密切之外,基本上就是一個皮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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