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嚴打”:能像過去一樣打嗎?
此番全國“嚴打”,原因是什么,手段和措施和以往幾次“嚴打”有何不同?社會對嚴打思維有何疑慮?
責任編輯:李梁 郭力 馬昌博 資訊 陳斌 實習生 胡嘉欣
在記憶中漸行漸遠的“嚴打”,6月中旬重新出現在人們的視野。此番全國“嚴打”,原因是什么,手段和措施和以往幾次“嚴打”有何不同?社會對嚴打思維有何疑慮?
有學者認為,“嚴打”只是公安部門的工作部署,很難威脅到檢察院、法院的依法起訴和依法審判,不過,一些地方打黑風暴中的“公檢法聯合辦案”,以及各地 “打黑除惡”行動中政法委牽頭,表明這種看法過于樂觀。
檢察院、法院對公安的“嚴打”行為制約很有限,尤其是在公安廳長、局長兼任政法委領導的地方。 (CFP/圖)
6月中旬,公安部宣布,在全國開展7個月的“嚴打”行動,鎖定的重點為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涉槍涉暴犯罪、黑惡勢力犯罪等。此前,各地頻發的幼兒園血案、法官被刺等案件,刺激著公眾敏感而脆弱的神經。
中國自1978年進行改革開放以來,針對惡化的社會治安狀況,在1983年、1996年和2001年已經進行了三次大規模“嚴打”。公安部這次全方位的行動,意味著第四次“嚴打”已經展開。此番全國“嚴打”原因是什么?措施有何不同?社會有哪些疑慮?
為何“嚴打”
從公安部發布的信息來看,群眾安全感下降是“嚴打”的重要原因。
今年上半年,從福建南平到江蘇泰州,短短數月,殺童案頻發,以至于公安系統不得不采取各種手段進行校園安保。從20年前的不需要家長接送孩子,到現在校車接送、配備刀叉、保安巡邏,甚至民警駐校,社會治安狀況的變化可見一斑。
近段時間以來,另一個受威脅的群體是公務員。直接接觸群眾的公務員最容易成為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的犧牲者。6月份,湖南永州發生的3名法官被槍殺的事件,令許多地方法院紛紛加強安保。
相當多的數據和事件顯示,今年以來,公安系統承受著前所未有的治安壓力。公安部發言人武和平在回應殺童案時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