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區長 “誣告”書記案調查

佛山市高明區常務副區長梁瑞強網絡發帖,以罕見方式“誣告”現任區委書記

佛山市高明區常務副區長梁瑞強網絡發帖,以罕見方式“誣告”現任區委書記

梁偉雄被警方拘留的那一天,是2009年10月2日,中秋節的前一天。警方給出的理由是“涉嫌誹謗”。梁為廣東佛山市高明區的一名女商人,38歲。

兩天后,與她相熟的該區滄江中學教師林建波,也被警方拘留,理由同為“涉嫌誹謗”。

又過3日,該區常務副區長梁瑞強,被佛山市紀委喊去“談話”。兩個星期后被拘,理由是:涉嫌誹謗。

2010年6月21日,在佛山市檢察院一次例行記者會上,敏感的媒體注意到,梁瑞強的名字,出現在“涉嫌誣告、陷害”的名單上。

隨后,梁偉雄、林建波、梁瑞強3人遭到逮捕的原因浮出水面——“誣告、陷害”現任高明區委書記馬亮照。

網絡言論如何判斷,是個難題

舉報信

梁瑞強和馬亮照的共事始于2007年。

那一年,已經在高明當了3年區長的馬亮照被扶正,成為區委書記。而梁瑞強從佛山市順德區紀委書記的位置上調任高明,成為常委、常務副區長。

2009年3月中旬,馬亮照“委托佛山市審計局審查高明區恒達交通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恒達公司)的賬目”。恒達公司,正是梁瑞強分管的工作之一。

資料顯示,恒達公司是2008年由高明區交通局下屬的6家公司合并而成,肩負著高明地方交通設施的投融資、建設管理、收費與返還等職能。

梁瑞強感到不快——他“認為馬亮照此舉是針對自己,加上在日常工作中所累積起來的矛盾,遂生出報復陷害馬亮照的念頭”(公安局起訴意見書語)。

于是,梁瑞強將此想法告知私交甚好的朋友梁偉雄,要求其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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