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不當無異于謀財害命
不當管制不是簡單地對于某一個個體,而是對于全社會——減少了全社會的財富產出,浪費了全社會的財富,傷害了全體國民的生命健康
責任編輯:余力 助理編輯 溫翠玲
不當管制不是簡單地對于某一個個體,而是對于全社會——減少了全社會的財富產出,浪費了全社會的財富,傷害了全體國民的生命健康
這幾天有點郁悶——被電子眼抓拍了。上北京交管局網站查詢,赫然發現名下寫著“違法未處理”,罪名是“駕駛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才想起年檢這回事——又撞到槍口上了。
說起來,這是我的不是:誰讓咱違法了呢。政府可是為了我好,若不年年車檢,要是我開著輛病車上路,自己懵然不知,出了事咋辦呢?
但再轉念一想,又覺得有點問題:年年驗車,是否必要?比如我這車,雖然我自己5000公里一小保養,2萬公里一大保養,比驗車那里做得細;但還是得去那些“社會化”的車輛檢測場走過場 (如尾氣檢測程序居然是先給合格證再檢測,確乎善解人意但又莫名其妙),順便推銷些車載用品,如停車警示牌、滅火器等,沒有這些驗車過不了。而一塊鋁制牌子20元,可一點不便宜,但你總不能再開車跑出十里地去買?
還有一疑問:驗車這樣的事,需要政府強制著過段時間來一次嗎?政府當然有充足理由:一要為環境負責,排放不達標不能上路;二為你的生命負責,燈不亮還上路危險大大;三要為道路安全負責,為民眾負責,你開不合格的車,那就是安全隱患哪,你不顧忌自己的命還好說,你不顧忌別人的命就得政府出面了。
這些理由,看似堂皇,實則有點站不住腳。如尾氣檢測,汽車出廠,不都有排放標準嗎?不達標能出廠嗎?既然都達到了有關質量標準,為何新車還要再驗車,豈不是重復檢驗嗎?無論如何,驗車場的技術、設備,不會比汽車廠和質量監管部門的更齊全、更先進。至于安全性,相信絕大多數駕駛者自己不會不對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負責,若還有人存心違規,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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