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改造:讓工會真正為工人代言
中國工會應當落實停工權。有人談虎色變,其實工會落實停工權對企業和社會的和諧有利無害,能起到預警作用。
責任編輯:戴志勇
中國工會應當落實停工權。有人談虎色變,其實工會落實停工權對企業和社會的和諧有利無害,能起到預警作用。
中國工會組織有七大問題待整頓(見《南方周末》5月20日F31版),究竟如何整頓呢?
調整工作思路
中國正在轉軌,非公有制企業越來越多,資本的作用也越來越大。在這種情勢下,要使工會真正替工人說話辦事,須重新界定工會的地位與作用。
確立工會地位,要堅持三方機制。不少國家最大組織有3個,即政府、工會和雇主聯合會。中國雖然有紅頭文件涉及這3大組織的關系,但至今沒有真正形成政府、工會、企業聯合會的三方機制,工會沒有成為平衡資本的杠桿。要勞資和諧,必須強化工會地位。
工會要敢于代言工人利益
強化工會地位,就要正確界定工會與執政黨、政府、企業行政三者的關系。
長期以來,“必須在黨領導下”是工會工作人員的口頭禪。當然,黨和工會都是工人階級的組織,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進部分,而工會包括工人階級先進、中間、后進三部分。黨和工會的關系是先鋒隊和本隊的關系,沒有本隊何來先鋒隊?先鋒隊須依靠本隊,工會不簡單是黨的工作部。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工人階級為領導。建國初,在簽訂共同綱領時,中華全國總工會是簽字者之一,是政府締造者之一。
工會要執行國家機關的某些職能,如工會會同政府勞動部門設立公共職業介紹所,工會給會員開出的就業介紹,各級工會和勞動部門要接洽并著力解決。政府制定各項法規、制度要主動聽取工會意見,涉及工人階級利益的政府機構主要領導,應由工會組織派出,如建國初勞動部長就是由時任全總第一副主席李立三兼任的。允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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