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C處置不良資產的三點反思與一個問題
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在轉制過程中也應當注意公私分明,應當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告知公眾:原本屬于政策性的資產管理公司,已經轉制為民間的商業機構,否則的話,就會帶來一些問題和誤解。
責任編輯:肖華 助理編輯 溫翠玲
第一是當時剝離不良資產是為國有銀行改革做準備,但國有銀行的改革沒有能夠及時跟上,有一定的時滯,從而導致當再次推進改制時不得不進行二次剝離和再次注資,致使總成本增大,并誘發道德風險。我認為這是一大遺憾。
第二是不良資產到現在還掛在賬上,沒有能夠趁著中央財政狀況比較好的時候及時銷賬,等到財政困難時再解決這個問題就難了。特別是2003年到2008年間,經濟上行、財政收入增長較快時,沒有能夠及時把握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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