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紫金礦業董事長陳景河——污染越來越近,真相越來越遠?
死魚、投資者的損失或許依然可以量化,但更重要的環境污染涉及的生態、環境損失怎么量化?因為江水污染對沿江甚至下游生活的人帶來的隱形損失又該怎么量化?
責任編輯:朱紅軍 實習生 袁端端
今天是紫金礦業公布泄漏事故的第10天,一江污水已經入粵。
紫金礦業也終于有了致公眾的道歉信,聲稱會承擔起自己應負的責任。這封遲到的道歉信中,紫金礦業掌門人陳景河列舉了七種補救措施,看起來態度懇切,教訓慘痛。
但真相仍未完全揭示,問責尚待進一步明確,本報記者就此致歉信,向陳景河先生發出八大疑問,因為篇幅有限,難免開門見山。
企業誠信何在?
媒體一再證實,福建汀江的江面上早在6月5日就漂浮起成片的死魚,這在當地引發了漁民和上杭縣政府的沖突。事態如此嚴重,以致上杭縣教育局不得不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參加高考的學生一律不要吃魚。
然而,直至一個月后的7月12日晚,你所執掌的紫金礦業才對外公布7月3日下屬企業發生滲漏事故,并將事故原因歸咎于“福建境內持續強降雨”,還稱滲漏事件對上杭縣及下游生活用水并未產生影響。
即使在7月19日,一江污水已經滾滾流向廣東之后,貴公司仍在道歉信中堅持,事故起源于7月3日降雨導致的污水處理池泄漏。
商人的立身之本是什么?誠信二字而已,瞞報已是謊言,竟還粉飾事故后果。
至于你們后來所謂的辯解,聲稱拖延,一是希望能更客觀、真實地向公眾傳達信息,二是暫不公告“有利于幫助政府對事件的統籌處理”,則似乎是堅持瞞報有理、撒謊有益的吊詭邏輯了。
為何不做問責表率?
貴公司曾公開允諾,&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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